能够坦然面对注定的结局,至多能被称之为“勇士”,而“英雄”……我一直觉得并不是随随便便的名词,就和“爱情”一样,许多自诩为英雄的人可能都不知道“英雄”的含义。
John Dilinger的确是一个拉风的男人,但据查,他根本不是什么侠盗,无论在现实中还是电影里,这个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公众之敌”都不怎么“劫富济贫”,这一点上这家伙做得还没有哥伦比亚的毒枭们做得好,听说后者还会出钱给公墓安装照明系统什么的。他做的只是为自己,为朋友,“侠之大者,为国为民”,John Dilinger打劫银行,扰乱社会治安,虽然他没残暴到乱杀无辜,也算盗亦有道,但他的行为为大众,为社会有何益处?何能配上英雄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