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
时间:正观二年正月
地点:刑部
人物:温察秉正、温察启昭
内容:
秉正例行公事至刑部,调出几份卷宗查阅,其中查有一份审结工部因偷工减料致数人受伤案,结案时间短,其中包工头A已承认偷工减料,因对伤员抚恤工作补偿有方,故二人仅被判轻刑,工部一主事B亦已认罪,唯其属下笔帖士韩楚宗越起初拒不认罪,即便从轻处罚亦不服,数日后再提审方才认罪,秉正有疑,询问此案主审负责人,却了解到负责人于此案结后七日便已离职,且刑部内此案有所避讳,因此案并未闹出人命且为小案,按理说不该出现上述情况,秉正有所怀疑。
【第二幕】
时间:正观二年二月
地点:大理寺
人物:温察秉正、岳察合所
内容:
因此案不大,故秉正寻大理寺相熟人合所,提及此案,说出详情,提议合作将此案查得水落石出,合所应承。
【第三幕】
时间:正观二年二月
地点:岳察府
人物:岳察合所、岳察合光
内容:
合所之兄弟合光于工部任职,遂合所向兄弟询问了解情况,工部认罪主事B向来性格怯懦,而其属下笔帖士韩楚氏正直,此案定罪实属难以置信,又提出因此案特殊,工部是入口,想查此案还须得一人帮忙,提出与岳察氏略有交情的政尧。
【第四幕】
时间:正观二年三月
地点:
人物:岳察合所、爱新觉罗政尧
内容:
合所寻政尧提及此事(因政尧和岳察氏有点交情,亦想扶植一下有官场自己的人,所以政尧答应帮忙)政尧提议从审讯包工头A处下手,并给出了相关的建议,帮助打通相关的人,除去了一定的阻力。
【第五幕】
时间:正观二年四月
地点:刑部
人物:岳察合所、包工头A
内容:
合所按政尧指示前往大狱询问包工头A(其身份低,容易动摇,故而先从其下手),软硬兼施下得知包工头A收了某高官(刑部郎中NPC氏)安家费承认偷工减料。
【第六幕】
时间:正观二年四月
地点:大理寺
人物:温察秉正
内容:
秉正上呈提交大理寺案件复核,因案情确有疑,包工头亦推翻供词,遂启动复核,此案交由大理寺岳察合所,都察院温察秉正协查。
【第七幕】
时间:正观二年五月
地点:刑部
人物:温察秉正、温察启昭,韩楚宗越
内容:
刑部温察启昭及都察院温察秉正正式提审工部主事B及笔帖士韩楚氏,工部主事B一言不发,韩楚氏却喊冤,称是被逼,称有翻案证据,只是之前迫于威胁不敢提交,因为此案牵连刑部郎中NPC氏,供词皆是屈打成招,详谈之下拿到证词。
【第八幕】
时间:正观二年五月
地点:刑部
人物:岳察合光、爱新觉罗政尧、主事B
内容:
另一方面,工部光与涉案主事B相识,故以友身份探视,涉案主事B依旧不松口,政尧出现,以主事家人下落及安抚为由敲打终于得知,主事B认罪亦是被威逼恐吓。
【第九幕】
时间:正观二年六月
地点:户部
人物:岳察合光、赫佳敬顧
内容:
因偷工减料涉及户部拨款,工部与户部对照拨款及工程用款,户部派赫佳氏,对比核查出偷工减料所贪款项,金额小且谨慎,此作为证据之一。
【第十幕】
时间:正观二年六月
地点:大理寺
人物:温察秉正,岳察合所,岳察合光,爱新觉罗政尧,赫佳敬顧,温察启昭)
内容:
集合各部个人所查所有证据。
【第十一幕】
时间:正观二年七月
地点:大理寺
人物:岳察合所
内容:
此案成功推翻,工部笔帖士韩楚宗越被判无罪,工部主事B和包工头A承担从犯责任,刑部郎中NPC氏暂收入狱,但隔日刑部郎中NPC氏自尽狱中,此案只能暂告一段落(合所一贴总结)。
时间:正观二年正月
地点:刑部
人物:温察秉正、温察启昭
内容:
秉正例行公事至刑部,调出几份卷宗查阅,其中查有一份审结工部因偷工减料致数人受伤案,结案时间短,其中包工头A已承认偷工减料,因对伤员抚恤工作补偿有方,故二人仅被判轻刑,工部一主事B亦已认罪,唯其属下笔帖士韩楚宗越起初拒不认罪,即便从轻处罚亦不服,数日后再提审方才认罪,秉正有疑,询问此案主审负责人,却了解到负责人于此案结后七日便已离职,且刑部内此案有所避讳,因此案并未闹出人命且为小案,按理说不该出现上述情况,秉正有所怀疑。
【第二幕】
时间:正观二年二月
地点:大理寺
人物:温察秉正、岳察合所
内容:
因此案不大,故秉正寻大理寺相熟人合所,提及此案,说出详情,提议合作将此案查得水落石出,合所应承。
【第三幕】
时间:正观二年二月
地点:岳察府
人物:岳察合所、岳察合光
内容:
合所之兄弟合光于工部任职,遂合所向兄弟询问了解情况,工部认罪主事B向来性格怯懦,而其属下笔帖士韩楚氏正直,此案定罪实属难以置信,又提出因此案特殊,工部是入口,想查此案还须得一人帮忙,提出与岳察氏略有交情的政尧。
【第四幕】
时间:正观二年三月
地点:
人物:岳察合所、爱新觉罗政尧
内容:
合所寻政尧提及此事(因政尧和岳察氏有点交情,亦想扶植一下有官场自己的人,所以政尧答应帮忙)政尧提议从审讯包工头A处下手,并给出了相关的建议,帮助打通相关的人,除去了一定的阻力。
【第五幕】
时间:正观二年四月
地点:刑部
人物:岳察合所、包工头A
内容:
合所按政尧指示前往大狱询问包工头A(其身份低,容易动摇,故而先从其下手),软硬兼施下得知包工头A收了某高官(刑部郎中NPC氏)安家费承认偷工减料。
【第六幕】
时间:正观二年四月
地点:大理寺
人物:温察秉正
内容:
秉正上呈提交大理寺案件复核,因案情确有疑,包工头亦推翻供词,遂启动复核,此案交由大理寺岳察合所,都察院温察秉正协查。
【第七幕】
时间:正观二年五月
地点:刑部
人物:温察秉正、温察启昭,韩楚宗越
内容:
刑部温察启昭及都察院温察秉正正式提审工部主事B及笔帖士韩楚氏,工部主事B一言不发,韩楚氏却喊冤,称是被逼,称有翻案证据,只是之前迫于威胁不敢提交,因为此案牵连刑部郎中NPC氏,供词皆是屈打成招,详谈之下拿到证词。
【第八幕】
时间:正观二年五月
地点:刑部
人物:岳察合光、爱新觉罗政尧、主事B
内容:
另一方面,工部光与涉案主事B相识,故以友身份探视,涉案主事B依旧不松口,政尧出现,以主事家人下落及安抚为由敲打终于得知,主事B认罪亦是被威逼恐吓。
【第九幕】
时间:正观二年六月
地点:户部
人物:岳察合光、赫佳敬顧
内容:
因偷工减料涉及户部拨款,工部与户部对照拨款及工程用款,户部派赫佳氏,对比核查出偷工减料所贪款项,金额小且谨慎,此作为证据之一。
【第十幕】
时间:正观二年六月
地点:大理寺
人物:温察秉正,岳察合所,岳察合光,爱新觉罗政尧,赫佳敬顧,温察启昭)
内容:
集合各部个人所查所有证据。
【第十一幕】
时间:正观二年七月
地点:大理寺
人物:岳察合所
内容:
此案成功推翻,工部笔帖士韩楚宗越被判无罪,工部主事B和包工头A承担从犯责任,刑部郎中NPC氏暂收入狱,但隔日刑部郎中NPC氏自尽狱中,此案只能暂告一段落(合所一贴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