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国家大力推广传统文化时,提出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其中“天人合一”来自儒家的哲学思想体系,而“道法自然”来自道家的哲学思想体系。但《老子.25章》,提出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已经明确了人要效仿“天与地”的主张,与“天人合一”的思想,异曲同工。因此,搞懂“道法自然”的含义,“天人合一”随即明了。
先秦诸子百家之中,道家之所以有中国文化之根的称誉,关键核心就在于“道法自然”四个字。此四字的通俗解释为:“道,效仿自然而然的运行规律。”道,是生成万物的源头,更是万物的本性(参见“道与涅磐的特征”)。从道生成万物的过程,以及万物运行的规律,接而领悟“诸道非道”,就是探究“自然而然”的核心。当然,如果能领悟“自然而然”的深意,并且贯穿到历缘对境,就能对法、墨、儒、兵、纵横等诸子百家,有系统的认知。
自然而然,并不是普通人认为的宇宙自然现象,而应该解释为:历缘对境时,“知行合一”的运行规律。只有清楚“本心的运行规律”(参见“本心的运行规律”),才能更好的理解“自然而然”的含义。本心是道的异名,是无贪嗔痴的状态,修行者历缘对境时,在因缘和合的情况下,本心是一直变化的(本心生出心,心生出念头),只不过对万物无任何贪嗔痴的执著。在本心的变化过程中,本心虽然在外缘的促使下,外部形态发生变化(如相同的两粒苹果种子,在气候、土壤、水份等外部因素的促使下,结果的情况不同),但本心不论外境好坏,完全没有贪嗔痴。倘若“知行合一”,即理悟与行为合二为一,到达“诸道非道”之境,方可称为“自然而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之所以要效仿天、地,就在于天地无我无私的养育万物而不求回报,而天与地,“贪与嗔”引起的“善与恶”已经清除,但“痴愚”(不善不恶)未破。如同植物相比动物,动物的贪嗔痴可以明显觉察,而植物的贪嗔痴不易觉察,天与地更不易觉察。因此,渐悟修行者,只有先到“天人合一”,才能到达“道法自然”。(注:渐悟修行者,必须经过“身心合一、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过程。顿悟修行者,破了痴愚,因此跳过“天人合一”,在修行“身心合一”的过程,可以直接到达“道法自然”。)
道,是永尽贪嗔痴的存在,所以天与地,也要效仿“道”。以此可以看出,“天人合一”的解释为:人,只有清除内心“善与恶”的二元对立,才能与天的运行规律相同,才能合二为一。如一位虔诚的信仰者,内心充满慈悲,历缘对境,没有“好人与坏人”的区别,如天地一般慈悲对待每一位众生,此为无“二元对立”。道法自然,不仅无“二元对立”,更是超越“二元对立”。超越“二元对立”,即破除“痴愚”(不善不恶)。
诸子百家中,只要涉及到谋略、政治、军事等部分,其时都是在“道法自然”的框架之下,因时、因事、因势进行的。如谋略家,他们能剖析出对方,历缘对境时,本心产生的贪嗔痴,然后设置障碍,借助时间、事件、大势等外缘,从而设计谋略;如军事家,他们能剖析出对方军队的主帅,历缘对境时,本心产生的贪嗔痴,然后借助时间、事件、大势等外缘,对双方战略部署做出合理预判;如政治家(儒家思想),他们能剖析出一个国家,历缘对境时,群体本心产生的贪嗔痴,然后因时间、事件、大势等外缘,规划出一个国家的政治走向。同理,诸子百家的其他学术思想,也是以此种方式运行。
此篇文章的“道法自然”,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解读,而开悟者,是站在“诸道非道”之境。在开悟者眼中,“道法自然”是本来存在的,任何评判,皆是违反“道法自然”的定律。
执智 2018.4.13
先秦诸子百家之中,道家之所以有中国文化之根的称誉,关键核心就在于“道法自然”四个字。此四字的通俗解释为:“道,效仿自然而然的运行规律。”道,是生成万物的源头,更是万物的本性(参见“道与涅磐的特征”)。从道生成万物的过程,以及万物运行的规律,接而领悟“诸道非道”,就是探究“自然而然”的核心。当然,如果能领悟“自然而然”的深意,并且贯穿到历缘对境,就能对法、墨、儒、兵、纵横等诸子百家,有系统的认知。
自然而然,并不是普通人认为的宇宙自然现象,而应该解释为:历缘对境时,“知行合一”的运行规律。只有清楚“本心的运行规律”(参见“本心的运行规律”),才能更好的理解“自然而然”的含义。本心是道的异名,是无贪嗔痴的状态,修行者历缘对境时,在因缘和合的情况下,本心是一直变化的(本心生出心,心生出念头),只不过对万物无任何贪嗔痴的执著。在本心的变化过程中,本心虽然在外缘的促使下,外部形态发生变化(如相同的两粒苹果种子,在气候、土壤、水份等外部因素的促使下,结果的情况不同),但本心不论外境好坏,完全没有贪嗔痴。倘若“知行合一”,即理悟与行为合二为一,到达“诸道非道”之境,方可称为“自然而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之所以要效仿天、地,就在于天地无我无私的养育万物而不求回报,而天与地,“贪与嗔”引起的“善与恶”已经清除,但“痴愚”(不善不恶)未破。如同植物相比动物,动物的贪嗔痴可以明显觉察,而植物的贪嗔痴不易觉察,天与地更不易觉察。因此,渐悟修行者,只有先到“天人合一”,才能到达“道法自然”。(注:渐悟修行者,必须经过“身心合一、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过程。顿悟修行者,破了痴愚,因此跳过“天人合一”,在修行“身心合一”的过程,可以直接到达“道法自然”。)
道,是永尽贪嗔痴的存在,所以天与地,也要效仿“道”。以此可以看出,“天人合一”的解释为:人,只有清除内心“善与恶”的二元对立,才能与天的运行规律相同,才能合二为一。如一位虔诚的信仰者,内心充满慈悲,历缘对境,没有“好人与坏人”的区别,如天地一般慈悲对待每一位众生,此为无“二元对立”。道法自然,不仅无“二元对立”,更是超越“二元对立”。超越“二元对立”,即破除“痴愚”(不善不恶)。
诸子百家中,只要涉及到谋略、政治、军事等部分,其时都是在“道法自然”的框架之下,因时、因事、因势进行的。如谋略家,他们能剖析出对方,历缘对境时,本心产生的贪嗔痴,然后设置障碍,借助时间、事件、大势等外缘,从而设计谋略;如军事家,他们能剖析出对方军队的主帅,历缘对境时,本心产生的贪嗔痴,然后借助时间、事件、大势等外缘,对双方战略部署做出合理预判;如政治家(儒家思想),他们能剖析出一个国家,历缘对境时,群体本心产生的贪嗔痴,然后因时间、事件、大势等外缘,规划出一个国家的政治走向。同理,诸子百家的其他学术思想,也是以此种方式运行。
此篇文章的“道法自然”,是站在普通人的角度解读,而开悟者,是站在“诸道非道”之境。在开悟者眼中,“道法自然”是本来存在的,任何评判,皆是违反“道法自然”的定律。
执智 201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