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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最近有很多老哥都在准备考编,小弟不才,先后考了专业技术事业编和行政编公务员,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都经历过好几次,后来也从事过录用相关工作,大概了解一些,愿意分享,有问题也可以跟帖问,小弟知无不言,希望对大家有用,不全面之处我也及时改正。
(大学期间对体制有严重的误解,所以错过了应届考公的黄金时期,校招工作签的也还行,就没想过考公。工作快一年后,当时第一次在职看了一个月书参加了4月份公务员考试,招一排四。感觉还行,辞职全职5个月备考事业编,全省巡考,以考代练,考上了再决定去不去。第一次招一排二进面试,未逆袭(当时不懂面试)。第二次招二排一大分领先放弃面试,第三次招一排三,逆袭了第二差点逆袭第一,第四次未进面,第五次人才引进招一排一,放弃体检,第六次体检后放弃,第七次招一,笔面均高分排第一。选了第七个去上班,因为虽然异地,但是没有服务期方便再考走,主要是当时自己工作挣得钱用完了。然后第二年4月参加第二次公务员考试考了省会一个区的公务员,面试大分逆袭上岸,省考没出成绩前又考了那个区的事业单位,后来知道公务员上了事业单位小围放弃面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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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到底什么叫体制内。
答:体制内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编制内人员,现在我国除了部队人员外只有行政编公务员和事业编(参公、管理、专技、工勤)两类。其中教师、医生和科研院所人员占了事业编的绝大部分。单位用人由编办核定人数,进行公务员登记和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参公本质是事业编,但是按公务员管理,升迁调用基本没有区别。至于大家争议的国企(电力、烟草等等)人员无非就是和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所谓的正式工,但是没有法定编制的。人民银行是例外,央行总部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去的,是公务员,但是地方的不是,所谓的行员编制,这个特殊,但是也不是法定编制人员。国企的领导层是可以交流到ZF任职的。另外现在各地的高新区、经开区啥的在搞一个员额制,这个要看报编办备案不,备案就算“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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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编制的获得方式
答:行政编:国考,每年一次。省考(含普通选调生),每年一到两次。定向(紧缺)选调:各地一种特殊的人才引进,给行政编,起点单位高,但是要求的学历高,至少211及以上的硕士(也有要本科生的),基本只要应届生,具体学校、专业和学历的要求各地有自己的规定,自行查找,鼓励进体制的优先参加这个选调,身份和起点很重要。
事业编:事业编考试是最多的,县级单位就能组织考试。哪怕一个区县一年都可能出现一道两次考试,这个可以当成考公务员的跳板。
另外事业考公,有服务期的不一定不放人,没有服务期的不一定就放人。看各地卡人紧不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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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编制考试公平么?
答:个人的经历和认知来看,99.99%是公平的!第一,不管哪种编制,逢进必考死要求了,大家要用新眼光看问题。第二,国考和省考的公务员考试绝对公平,笔试作弊或者漏题参考高考,不可能出现。面试也一样,9-11名考官,再大的领导也不可能全部搞定,而且几百个面试考官都是随机搭配再随机分到任一考室。这个概率大家自己算算怎么遇到你。第三,事业单位由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的参考公务员考试,流程一样,要求一样,结构化面试不具备考试作弊的可能。第四,事业编由招录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和面试的,这个经常出现在某些专业性很强、级别相对较高、工作相对独立的单位,且面试可能不是结构化而是专业面,这种个人主观因素较强,容易发生争议,是否是大家说的“内部人”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这种情况的招录非常少,就我们省而言,几年以来我只看见过一次这样的考试,而且名额很少。第五,现在的考编,有能力作弊的都不稀的去作弊,吹牛能作弊的都是做不到的。有实力做到如此的完全不需要去和公招的人抢名额,所以公招我鼓励大家放心考。
第四点:国考比省考好么?
答:不一定,国考省考都是国家法定公务员,国考的岗位都是国家部委及部委的派出单位的岗位,部委岗位好,但是大家要看见那些派出到偏远县城及深山老林的岗位,他们之所以是国考录用只是因为和地方ZF不是一个系统的。这些派出单位离自己的单位太远了,在地方上有些还是很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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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点:公务员编制一定比事业编好么?
答:不一定。具体要看岗位,而且还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来看。当然同级单位自己又有仕途追求的肯定优选行政编公务员。举个例子,地级市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在工作中的“职业认同感”肯定比偏远乡镇行政编公务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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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点:什么叫基层服务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
答:有些考试会有个工作经历的要求,基层工作经历你通俗理解为一切工作经验就行了,包含私企,认社保(累计),某些地区要求社保+合同。基层服务年限是指国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西部志愿者等工作,通俗理解为“定向人员”,因为这些人用自己的几年时间拿着低工资扎根艰苦地区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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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点: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值得去么?
答:各地政策不一样,这种岗位普遍岗位差,待遇低,但是熬两年可以参加定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只有这些人才能报名考),考普通事业编加分,甚至有些地区的可以服务期满直接转成事业编,比如甘肃。个别地区是考核连续两年优秀可以转编。各地政策不一样,自行衡量。一心想考编的考这个不失为一种曲线救己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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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点:亲属犯罪到底影响不影响自己考试。
答:大多数普通岗位都不影响。第一,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查亲属,规定都是查自己本人的刑事犯罪记录。法无规定即可为。第二,是刑事犯罪记录,行政处罚不算的,比如大家说的嫖娼这个不是刑事处罚。第三,现在查刑事犯罪记录是对公服务,必须要准备录取你的人社局或者ZZB给你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出具正式公文才会给你查,而且只查自己的。那些说XXX肯定不行的根本没经历过,哪怕你父母怎么了,你不讲没人知道,哪儿来的什么风言风语,就算有,你按规定据理力争就好了。以下我复制国家规定,个别地区自己有单独约定,但是另有规定的地区非常少(最直观是看当地的招考公告是怎么写的)。
二00七年十一月六日,人事部部长尹蔚民签署了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颁发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 2019年11月26日发布。明确该文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1994年6月7日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1996年9月10日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废止。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第二十一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以下是大家说亲属影响公检法的,这些岗位确实略显严格,但是07年原来用的警察录用办法已经废除了,理论上是通行的了。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通知。文号:人发[1996]84号(已废止):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疫情影响,最近有很多老哥都在准备考编,小弟不才,先后考了专业技术事业编和行政编公务员,笔试,面试,体检,政审都经历过好几次,后来也从事过录用相关工作,大概了解一些,愿意分享,有问题也可以跟帖问,小弟知无不言,希望对大家有用,不全面之处我也及时改正。
(大学期间对体制有严重的误解,所以错过了应届考公的黄金时期,校招工作签的也还行,就没想过考公。工作快一年后,当时第一次在职看了一个月书参加了4月份公务员考试,招一排四。感觉还行,辞职全职5个月备考事业编,全省巡考,以考代练,考上了再决定去不去。第一次招一排二进面试,未逆袭(当时不懂面试)。第二次招二排一大分领先放弃面试,第三次招一排三,逆袭了第二差点逆袭第一,第四次未进面,第五次人才引进招一排一,放弃体检,第六次体检后放弃,第七次招一,笔面均高分排第一。选了第七个去上班,因为虽然异地,但是没有服务期方便再考走,主要是当时自己工作挣得钱用完了。然后第二年4月参加第二次公务员考试考了省会一个区的公务员,面试大分逆袭上岸,省考没出成绩前又考了那个区的事业单位,后来知道公务员上了事业单位小围放弃面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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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到底什么叫体制内。
答:体制内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编制内人员,现在我国除了部队人员外只有行政编公务员和事业编(参公、管理、专技、工勤)两类。其中教师、医生和科研院所人员占了事业编的绝大部分。单位用人由编办核定人数,进行公务员登记和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参公本质是事业编,但是按公务员管理,升迁调用基本没有区别。至于大家争议的国企(电力、烟草等等)人员无非就是和企业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所谓的正式工,但是没有法定编制的。人民银行是例外,央行总部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去的,是公务员,但是地方的不是,所谓的行员编制,这个特殊,但是也不是法定编制人员。国企的领导层是可以交流到ZF任职的。另外现在各地的高新区、经开区啥的在搞一个员额制,这个要看报编办备案不,备案就算“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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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点:编制的获得方式
答:行政编:国考,每年一次。省考(含普通选调生),每年一到两次。定向(紧缺)选调:各地一种特殊的人才引进,给行政编,起点单位高,但是要求的学历高,至少211及以上的硕士(也有要本科生的),基本只要应届生,具体学校、专业和学历的要求各地有自己的规定,自行查找,鼓励进体制的优先参加这个选调,身份和起点很重要。
事业编:事业编考试是最多的,县级单位就能组织考试。哪怕一个区县一年都可能出现一道两次考试,这个可以当成考公务员的跳板。
另外事业考公,有服务期的不一定不放人,没有服务期的不一定就放人。看各地卡人紧不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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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点:编制考试公平么?
答:个人的经历和认知来看,99.99%是公平的!第一,不管哪种编制,逢进必考死要求了,大家要用新眼光看问题。第二,国考和省考的公务员考试绝对公平,笔试作弊或者漏题参考高考,不可能出现。面试也一样,9-11名考官,再大的领导也不可能全部搞定,而且几百个面试考官都是随机搭配再随机分到任一考室。这个概率大家自己算算怎么遇到你。第三,事业单位由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的参考公务员考试,流程一样,要求一样,结构化面试不具备考试作弊的可能。第四,事业编由招录单位自行组织考试和面试的,这个经常出现在某些专业性很强、级别相对较高、工作相对独立的单位,且面试可能不是结构化而是专业面,这种个人主观因素较强,容易发生争议,是否是大家说的“内部人”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这种情况的招录非常少,就我们省而言,几年以来我只看见过一次这样的考试,而且名额很少。第五,现在的考编,有能力作弊的都不稀的去作弊,吹牛能作弊的都是做不到的。有实力做到如此的完全不需要去和公招的人抢名额,所以公招我鼓励大家放心考。
第四点:国考比省考好么?
答:不一定,国考省考都是国家法定公务员,国考的岗位都是国家部委及部委的派出单位的岗位,部委岗位好,但是大家要看见那些派出到偏远县城及深山老林的岗位,他们之所以是国考录用只是因为和地方ZF不是一个系统的。这些派出单位离自己的单位太远了,在地方上有些还是很尴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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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点:公务员编制一定比事业编好么?
答:不一定。具体要看岗位,而且还要结合自身的发展来看。当然同级单位自己又有仕途追求的肯定优选行政编公务员。举个例子,地级市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在工作中的“职业认同感”肯定比偏远乡镇行政编公务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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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点:什么叫基层服务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
答:有些考试会有个工作经历的要求,基层工作经历你通俗理解为一切工作经验就行了,包含私企,认社保(累计),某些地区要求社保+合同。基层服务年限是指国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西部志愿者等工作,通俗理解为“定向人员”,因为这些人用自己的几年时间拿着低工资扎根艰苦地区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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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点: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值得去么?
答:各地政策不一样,这种岗位普遍岗位差,待遇低,但是熬两年可以参加定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只有这些人才能报名考),考普通事业编加分,甚至有些地区的可以服务期满直接转成事业编,比如甘肃。个别地区是考核连续两年优秀可以转编。各地政策不一样,自行衡量。一心想考编的考这个不失为一种曲线救己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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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点:亲属犯罪到底影响不影响自己考试。
答:大多数普通岗位都不影响。第一,国家没有明文规定查亲属,规定都是查自己本人的刑事犯罪记录。法无规定即可为。第二,是刑事犯罪记录,行政处罚不算的,比如大家说的嫖娼这个不是刑事处罚。第三,现在查刑事犯罪记录是对公服务,必须要准备录取你的人社局或者ZZB给你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出具正式公文才会给你查,而且只查自己的。那些说XXX肯定不行的根本没经历过,哪怕你父母怎么了,你不讲没人知道,哪儿来的什么风言风语,就算有,你按规定据理力争就好了。以下我复制国家规定,个别地区自己有单独约定,但是另有规定的地区非常少(最直观是看当地的招考公告是怎么写的)。
二00七年十一月六日,人事部部长尹蔚民签署了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颁发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 2019年11月26日发布。明确该文已经人事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定明确,1994年6月7日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1996年9月10日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废止。
第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第二十一条 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
以下是大家说亲属影响公检法的,这些岗位确实略显严格,但是07年原来用的警察录用办法已经废除了,理论上是通行的了。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通知。文号:人发[1996]84号(已废止):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