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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吧务】投诉&申精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咱吧里的人和贴都少。。
各位加油充实一下
但是要有点内容
所有交给猫团申。
以下主要内容。


1楼2009-11-17 20:16回复
    百度漫迷54团吧欢迎您的到来。 
    本帖内将有本吧吧规等相关导航,以及吧内相关导航。另外本帖还受理吧务相关(如投诉、申精、建议、申请职务、帮助等与吧务相关的问题。)如有缺少信息或有更新的信息,请跟帖或站内短消息与我们联系。 
    本帖禁广告禁水禁图禁所有签,谢谢合作。


    2楼2009-11-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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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请仔细阅读百度贴吧协议与本吧规。若因违反而导致的被删帖或被封ID/IP,后果自负。 
      百度贴吧协议:http://tieba.baidu.com/tb/eula.html 
      本吧发帖规则: 
      1.允许适当的灌水,禁止发表空帖或者根本上无意义的帖子;严禁刷屏性质的回帖或爆吧。 
      (说明:刷屏者第一次会被予以警告,警告无效、刷屏严重者封ID/IP处理;爆吧者直接封ID/IP处理。) 
      2.严禁发表谩骂、挑衅、侮辱或包含人身攻击的、易引起战争的帖子或发言。 
      (说明:第一次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视情节封ID/IP处理。) 
      3.严禁单独开帖或在广告帖以外的帖子里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必删广告: 
      1.QQ群、留QQ类;(除与54团有关信息外) 
      2.个人空间及个人博客; 
      3.无关游戏; 
      4.论坛; 
      5.其他贴吧宣传; 
      6.其他网站宣传; 
      7.其他商业广告。 
      —————————————————————————————————— 
      (说明:现在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广告,所以请自觉将广告发至本吧广告帖。否则删除后不予代重发到广告帖。长期并多次不按本吧规定在本吧发布广告者封ID/IP处理。)
      4.严禁挖旧帖。 (限3个月)
      (说明:多次挖旧帖者由本吧管理人员发消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视情节封ID/IP处理。)


      3楼2009-11-1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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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迷54团吧封ID/IP规则: 
        1.刷屏严重者及爆吧者; 
        2.模仿本吧管理人员ID者; 
        3.以本吧名义对其他贴吧进行骚扰或攻击,破坏本吧形象者; 
        4.引起吧内争吵对立者;
        5.经常性不按规定于吧内发布广告帖者; 
        6.恶意中伤,辱骂他人者; 
        7.不听劝告,恶意并多次挖坟者; 
        8.故意盗取他人图片或文章或其他事物,引起战争者;
        9.其他本吧吧主认为不当或违反百度帖吧协议的ID/IP。 
        (说明:1.封锁的ID/IP,除特殊情况外,在封锁期间内不予提前解封;2. 在封锁期间内封锁该ID用户所持其他ID;3.若是管理员封锁的ID/IP,吧主无权解封。)


        4楼2009-11-1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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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帖受理所有本吧内吧务问题; 
          (如投诉、申请职务、建议、小吧请假等问题。) 
          2.本吧管理团队负责处理本帖的投诉申请等问题; 
          3.请详细、清晰、完整的填写您想提交的信息,有链接的请务必附上链接;(如有投诉是需要链接才能处理的却没有附上链接则恕不处理,无理取闹者封ID/IP处理!) 
          4.如对本帖有异议的可跟帖说明,有补充的也可提交; 
          5.提交的信息将于3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除外); 
          6.请勿水本帖,勿在本帖中聊天(“DDD”、“支持”什么的就不用提交了),无事者请勿跟帖; 
          7.本帖禁文签图签,违者一律无视并删除。如不小心带上了,请自觉重发; 
          8.IP发言一律无视并删除,恶意捣乱者视情节封ID/IP处理。 
          PS: 
          1.吧主有权不受理对吧主发送的投诉申精等吧务消息; 
          2.吧主/小吧主有权删除以任何形式发布的广告; 
          3.由于我们的监管能力有限,若出现违反以上内容的行为未及时处理,这并不意味着偏袒或以上内容失效。若您发现了此类情况,请及时在此跟帖或站内短消息向我们举报。 
          感谢大家对本吧工作的支持。
          禁止在本帖灌水,否则一律删除处理,情节严重者封号!


          5楼2009-11-17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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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糖好厉害啊。。。。。


            7楼2009-11-1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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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猫团的做法是错误的
              违反了本帖只能正事禁水的规章
              反面教材
              请各位依此为戒~
              侃侃猫团团。。


              8楼2009-11-1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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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咧....
                小E真是很敢说啊~【哦呵呵】
                ===============================
                无论多少年...
                念安
                ===============================


                9楼2009-11-2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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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系反面教材,请奖赏我把


                  10楼2009-12-02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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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我呢。。


                    11楼2009-12-1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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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拖出去斩了吧


                      12楼2009-12-1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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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
                        知道了。


                        13楼2009-12-23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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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09-12-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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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个得拖出去枪毙5分钟,
                            【不换马甲了,我墨】


                            15楼2009-12-25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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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烦躁啊。马甲君


                              16楼2009-12-25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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