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4岁,姓张,什邡人士。在什邡第二人民医院做胃息肉微创术,在医生手术中造成微穿孔,接着医院又给我做胃穿孔手术,时间长达四个小时,由于麻醉时间长,医生在肚子里找穿孔的那个洞,反复刺激。到现在住院快一个月了依然进食很难。期间瘦了20斤,医院说这是手术中的意外,愿意协商,说的医药费也可以协商。但是由手术失败造成的医药费不是该有医院负责吗?医院也说了2万元以下可以谈,但是对我造成的伤害不是两万就能弥补的,我住院期间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合计1万多。我要求医院赔偿3万、也不过分。但是医院方拒绝赔偿3万、还喊我们家属再回去商量。我是普通百姓,我要求也不多,这次我也认灾,事情发都发生了、这后期还可能会出现再次穿孔,期间我也咨询过其它,都说胃息肉造成胃穿孔这个是基本不会发生、因为胃息肉是个非常小的手术,做完观察一下就可以直接回家的。现在把我弄成这样、我才50多岁,家里的主力、孙儿也是我在带。现在这样我真是想死的心都有了。我想请广大群众来帮我评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