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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避嫌原则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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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谦和之子以律师身份为陈谦和辩护?


IP属地:北京1楼2020-09-09 09:52回复
    你对律师这一职业有误解。
    律师的职责不是维护公平与正义!
    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检察院、警察的职责。回避制度的设立,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警察破案、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过程中,如果受害人或犯罪嫌疑人是自己的近亲属,那自然容易出现冤案。
    律师的职责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雇用他的人,在公正的前提下接受审判。而且,必须对当事人所说的事实保密。如果实在是不齿当事人的所作所为,律师可以做的只有解除代理关系,但是,不管是否解除代理关系,都不可以将当事人未告知司法机关的事实说出去。直白点说,律师就是和雇用他的人一起对抗公检法的,没有亲属关系都是一伙的,那么两人有亲属关系又怎样呢?不会影响司法公正。
    律师也有回避制度,内容是:1、同一律所的律师,不能同时代理一个案件的原告和被告。2、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如果你的近亲属正在打官司,作为律师,不能给对方作代理人)。律师的回避制度这样规定,才是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
    综上,你认为的律师回避制度,根本就不适用于律师。法律并不禁止律师与其代理人是亲属关系。


    IP属地:山东3楼2021-05-22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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