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吧 关注:467,345贴子:3,237,130

【提意见教程2】国家正在征求修改“刑法”意见!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截止到19日,最后几天时间了
努力了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成功
看着目前的乱象,很多养殖场饿死的鹦鹉,关进动物园患上抑郁症的鹦鹉
还有被判刑的爱鸟同仁
难道我们不该做些什么吗?
提意见地址:http://www.npc.gov.cn/flcaw/


IP属地:江西1楼2020-11-13 05:22回复
    经过我这段时间的反复思考,我觉得我下面这条意见非常非常重要,
    但是几乎没有人把思路放在这个点上
    首先说一下我的具体意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应该更改为
    以食用和利用器官制作相应制品为目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IP属地:江西2楼2020-11-13 05:25
    收起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其实给刑法提意见比给野生动物保护法提意见更靠谱
      因为鹦鹉案件的人们犯法,最主要的是犯了刑法! 坐牢也是触犯刑法的结果,而不是野生动物保护法。
      我们要提的建议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刑罚是非常严厉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这个要打击,没有问题。
      但是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列入打击对象,这极大的扩大了范围,会打击到很多把动物(尤其是鹦鹉)当宠物的人们,这些人们没有伤害动物,相反把动物当做宝贝一样对待。所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该修改为:以食用和利用器官制作相应制品为目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果是把动物当做宠物,而实施了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的,没有对动物造成伤害,不应该纳入打击范围,至少不应该纳入刑法的打击范围)


      IP属地:江西3楼2020-11-13 05:27
      回复
        另外关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内容
        还有一个东西,这个应该很多朋友也知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就是这个规定,使得人工的鹦鹉在我国也成为了野生动物。
        很多律师,专家,还有人大代表在致力于修改这条司法解释。
        意见:修改《解释》第一条内容。
        人工驯养繁殖的不能列入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该区分开来。
        但是我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如何区分在操作中很麻烦。


        IP属地:江西4楼2020-11-13 05:32
        回复
          如何区分人工和野生,这就从刑法转到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上。
          野生动物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仅仅是规定了人工的动物需要有专用标识,保证可以追溯来源。
          去年年初,江西的专家和养殖场提出了人工繁育鹦鹉标识解决方案:皮下植入芯片区分鹦鹉是否野生。通过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同意将江西省作为全国人工繁育鹦鹉标识管理的唯一试点省份以探索经验。
          也就是说:要在鹦鹉体内植入芯片。
          我想办法联系到了江西的专家,如果在技术上没有问题,其他各方面一切都顺利的话,要设立一个机构,把国内养殖场和老百姓家中的鹦鹉全部植入芯片,也就是默认目前国内养殖场和老百姓家里的鹦鹉全部是人工,完了之后有新的人工鹦鹉出生必须去植入芯片。
          朋友们你听完第一反应是什么??
          我相信肯定是——芯片是啥东东??怎么这么麻烦??? 一脸懵逼
          没错我也是这种感觉。
          还有很多朋友,建议将繁育技术较成熟,非食用用途需求量较大的物种尽快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或单新设计一个宠物名录
          为了更好的管理宠物,还有人建议要新增 反虐待动物法或者反虐待动物的相关条例。
          但是要新增名录,或者新增法律。这不是一下两下就能做好的。也是相当的麻烦。


          IP属地:江西6楼2020-11-13 05:38
          收起回复
            所以我认为2楼和4楼两个意见
            大家可以把重点放在2楼这条意见上来
            当然啦,既然提了2楼的建议,顺便加上4楼的建议,也是非常必要且简单的
            =========================Over==========================


            IP属地:江西7楼2020-11-13 05:40
            回复
              动手点一下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0-11-13 08:03
              收起回复
                帮顶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0-11-13 10:26
                收起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提了一点
                  人工繁殖的非食用性当作宠物的
                  且没有损害他人利益的
                  建议参考宠物管理条例


                  IP属地:宁夏10楼2020-11-13 10:56
                  收起回复
                    2楼的意见补充更改为
                    以食用和利用器官制作相应制品为目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且最终导致珍贵、濒危动物死亡的。


                    IP属地:江西11楼2020-11-13 13:00
                    回复
                      我提的是脚环号跟卖家的证明,不过我感觉很麻烦,唉,看国家法律怎么改吧,提意见总比干等好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0-11-13 13:18
                      收起回复
                        我把上面的文字整理以后,刚刚在网站提了意见。全文如下。供大家参考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的修改意见
                        1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建议修改为
                        以食用和利用器官制作相应制品为目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且最终导致珍贵、濒危动物死亡的。
                        2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科学合理的定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概念:人工驯养繁殖的物种不能视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野生动物顾名思义是野外的动物,和人工驯养繁殖的动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我是一个喜欢鹦鹉的老百姓,但是目前的法律对鹦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感到非常难过。
                        修改理由: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这个要打击,没有问题。
                        但是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也列入打击对象,这极大的扩大了范围,会打击到很多把动物(尤其是鹦鹉)当宠物的人们,这些人们没有伤害动物,相反把动物当做宝贝一样对待。所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该修改为:以食用和利用器官制作相应制品为目的,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并且最终导致珍贵、濒危动物死亡的。(如果是把动物当做宠物,而实施了收购,运输,出售的行为的,没有对动物造成伤害,不应该纳入打击范围,至少不应该纳入刑法的打击范围)
                        鹦鹉,在国内是常见的宠物,保有量非常巨大。并且有相当多种原产于国外的鹦鹉人工繁殖非常成熟,市场价也非常便宜,根本没有人去国外去捕捉野生的。
                        但是按照目前法律,养人工鹦鹉竟然是一件违法的事情。养殖场不能卖,没有收入。大量鹦鹉饿死。有些主人因为国内禁止饲养,会放生,鹦鹉也会饿死。这些可爱美丽的生命却是这种命运,实在令人寒心。
                        真的不知道这是保护动物还是残害动物。
                        而有些买家无微不至的照顾鹦鹉,却被抓判刑,很多鹦鹉是主人从小养大,是通人性的,它们被关在动物园,会患上抑郁症。
                        所以衷心恳求国家能采纳我的建议。泣谢。


                        IP属地:江西13楼2020-11-13 13:23
                        收起回复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0-11-13 21:27
                          回复
                            拉动周围好朋友都一起去提交了建议,希望我们的发声能被上面看到吧。
                            每次想到香港那边还有国外,就觉得让人很羡慕,我们不要求特殊化,我们只要求你们规定能和国际接轨,不要停留在老法规上止步不前,我们需要与时俱进啦!


                            15楼2020-11-14 14:57
                            收起回复
                              广告
                              立即查看
                              早提过了,去的人太少,想要或者养鹦鹉的去的更是!有些人就会嘴巴叫叫而已!有机会连动下手都不去试试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0-11-17 09:51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