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我的心
我真是想问问罗琳,她既然写下如此美丽,风度,气质,学识,力量,诱惑的完美体的里德尔,不管你日后让他沐浴光明还是怀抱黑暗,这样人间无双的奇迹,神的高贵与魔的诱惑一体的斯莱特林的王子,怎么能忍心让他成为那个在无数同人成为笑料,抹去最后一点尊重的伏地魔。
可能她无意真正塑造一个魔王给哈里罪受,毕竟哈里太废了,反派太强会造成正方的困扰,西方奇幻目前也没有养成坠崖定律,怀疑少年期的里德尔还是无心插柳柳成阴的效果。
小伏不算最蠢的魔王 ,哈利真可说是我看过的最废的勇者,其他勇者虽然多少有点靠主角身份,但是起码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多少了有些优秀的个人素质的,在婴儿时期就已打败了小伏,这种自己都不知道的功绩,我有时想,还有比这更可笑的设定吗,罗琳真是要将汤姆牺牲到底了。邓不多之口,说出那个的设定,伏地魔没有爱。真的很难过,很少见到这样完全将反方彻头彻尾从人的感情上抹去,野心如雷斯林,绝情绝义如他利用所有爱他的他爱的人,也要达成所愿的黑袍,心中也珍藏了一份柔软,也许从那开始罗琳就预示了她将这个曾经光彩夺目的人物的结局,一个纯为勇者准备的魔王,死了所有人欢呼,迎来光明的末来。也许我该感激你吧,你已经给他一切传统魔王对天花板狂笑时被勇者做掉的愚蠢特质,拖这个设定的福,他不会做出抢走只爱勇者的公主这种戏码,所以我最讨厌的配对就是伏金。但是我仍是要问,在你会淡笑着,Tom Riddle已经死了,从此以后,I am Lord Voldemort!之前,你真的没有爱过吗,在你血腥传奇之路上,真的没有一次感动,没有一次亲情友情爱情,让你冰封的心能有刹那间的柔软。我并不指望爱能改变一切,对得到的太迟的或得到的太少的人,这样的东西太脆弱,太虚幻,风骨已成,早就没有回头路的你,怎么可能满足相信这样就可以得到救赎。但我仍然期望,在你的艰辛的人生中仍然曾有值得回眸的美丽回忆,就如小雷袒言再来一次他的决定仍然不改,可是现在我只想再看一次牧师小姐温柔的眼睛。如果罗琳没有给你,连一次被爱的权利都没有给你,那被苟求如此的你,又有什么理由什么可能不去憎恨这个世界。直到我无意中打开了拿走我的心(Take My Heart Away),万分感激黎明之光,从来我认清了同人的伟大,化不可能为可能,终于满足的心愿,从此一名铁杆伏赫命出生了,坚定不疑的为了小伏的幸福,为了我喜欢的赫敏,高举伏赫大旗永不动摇。我不喜欢伏金,我承认这两者在罗林笔下互动更多些,除了上面所说的不想让小伏沦为抢走只爱勇者公主这种魔王外。伏金文,要不然小伏成为罗密欧这种情圣,要不然是金妮暗黑化。这两者我都不喜欢。我不认为纯爱情力量可以让人改变自己的信念,抛弃曾经的道路,曾经的选择,这样的他与她还是曾经爱上的人吗。伏赫也有这种通病,但是好的多。永远正确的赫敏,比金妮更优秀独立理智的赫敏,就算为情所伤,也不会为情为困。仍然保有自己的意志和原则,爱你,并不代表认同,理解你,但是不赞同你,可以和你一起下地狱,但是你的罪你自己承担。比起伏金文的一面倒,伏赫文更多是信念智慧意志的对抗。所以伏赫文基本是悲剧收场,两个同样骄傲自由灵魂的碰撞,也只会有这样的结局。当然,可能是中国人的传统审美观,对赫敏这样秀外慧中的的女孩,更倾向于金妮这种天真活力类的。
文如其名,这文奠定我死忠伏赫命,一下子就拿走了我的心。精巧的布局,美丽的文字,震憾的结局,有人说,这是一异常纯净的童话,美丽公主吻醒黑暗王子冰封的心,上演了一幕爱情的挽歌。我不这么看,我看到的更多的两个美丽迷茫灵魂对命运的反抗与挣扎,一个另类的那位杀父娶母被命运所鉴定诅咒的爱情。首先,分析一下男女主角的性格。我认为是非常符合原本的,绝不是公式化面具化。赫敏是没有脱离原书的,一般的美丽一般的聪慧理智一般的坚强而敏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真是可惜,如果能写成脱离哈利背后的朋友和智囊,以自己为主角和小伏上演王对王,智慧与意志的对决,吸引而又排斥,会精彩的多,远比来救赎王子心灵的公主要好,但是总体而说还是可点可圈的。而小伏,或说是汤姆,是我看到的形象最好的之一,特别是感情的变化与内心的细胞,绝对写出了一个正在走上不归路没有彻底成熟的黑暗王者,一个渴求光明却又憎恨畏惧他的少年心理。他绝对没有成为情圣或者因为爱情成为回头浪子,他优秀,高傲,冷酷,残忍,黑暗,但是仍然渴望着得到一点温暖。
我真是想问问罗琳,她既然写下如此美丽,风度,气质,学识,力量,诱惑的完美体的里德尔,不管你日后让他沐浴光明还是怀抱黑暗,这样人间无双的奇迹,神的高贵与魔的诱惑一体的斯莱特林的王子,怎么能忍心让他成为那个在无数同人成为笑料,抹去最后一点尊重的伏地魔。
可能她无意真正塑造一个魔王给哈里罪受,毕竟哈里太废了,反派太强会造成正方的困扰,西方奇幻目前也没有养成坠崖定律,怀疑少年期的里德尔还是无心插柳柳成阴的效果。
小伏不算最蠢的魔王 ,哈利真可说是我看过的最废的勇者,其他勇者虽然多少有点靠主角身份,但是起码是经过自己的努力,多少了有些优秀的个人素质的,在婴儿时期就已打败了小伏,这种自己都不知道的功绩,我有时想,还有比这更可笑的设定吗,罗琳真是要将汤姆牺牲到底了。邓不多之口,说出那个的设定,伏地魔没有爱。真的很难过,很少见到这样完全将反方彻头彻尾从人的感情上抹去,野心如雷斯林,绝情绝义如他利用所有爱他的他爱的人,也要达成所愿的黑袍,心中也珍藏了一份柔软,也许从那开始罗琳就预示了她将这个曾经光彩夺目的人物的结局,一个纯为勇者准备的魔王,死了所有人欢呼,迎来光明的末来。也许我该感激你吧,你已经给他一切传统魔王对天花板狂笑时被勇者做掉的愚蠢特质,拖这个设定的福,他不会做出抢走只爱勇者的公主这种戏码,所以我最讨厌的配对就是伏金。但是我仍是要问,在你会淡笑着,Tom Riddle已经死了,从此以后,I am Lord Voldemort!之前,你真的没有爱过吗,在你血腥传奇之路上,真的没有一次感动,没有一次亲情友情爱情,让你冰封的心能有刹那间的柔软。我并不指望爱能改变一切,对得到的太迟的或得到的太少的人,这样的东西太脆弱,太虚幻,风骨已成,早就没有回头路的你,怎么可能满足相信这样就可以得到救赎。但我仍然期望,在你的艰辛的人生中仍然曾有值得回眸的美丽回忆,就如小雷袒言再来一次他的决定仍然不改,可是现在我只想再看一次牧师小姐温柔的眼睛。如果罗琳没有给你,连一次被爱的权利都没有给你,那被苟求如此的你,又有什么理由什么可能不去憎恨这个世界。直到我无意中打开了拿走我的心(Take My Heart Away),万分感激黎明之光,从来我认清了同人的伟大,化不可能为可能,终于满足的心愿,从此一名铁杆伏赫命出生了,坚定不疑的为了小伏的幸福,为了我喜欢的赫敏,高举伏赫大旗永不动摇。我不喜欢伏金,我承认这两者在罗林笔下互动更多些,除了上面所说的不想让小伏沦为抢走只爱勇者公主这种魔王外。伏金文,要不然小伏成为罗密欧这种情圣,要不然是金妮暗黑化。这两者我都不喜欢。我不认为纯爱情力量可以让人改变自己的信念,抛弃曾经的道路,曾经的选择,这样的他与她还是曾经爱上的人吗。伏赫也有这种通病,但是好的多。永远正确的赫敏,比金妮更优秀独立理智的赫敏,就算为情所伤,也不会为情为困。仍然保有自己的意志和原则,爱你,并不代表认同,理解你,但是不赞同你,可以和你一起下地狱,但是你的罪你自己承担。比起伏金文的一面倒,伏赫文更多是信念智慧意志的对抗。所以伏赫文基本是悲剧收场,两个同样骄傲自由灵魂的碰撞,也只会有这样的结局。当然,可能是中国人的传统审美观,对赫敏这样秀外慧中的的女孩,更倾向于金妮这种天真活力类的。
文如其名,这文奠定我死忠伏赫命,一下子就拿走了我的心。精巧的布局,美丽的文字,震憾的结局,有人说,这是一异常纯净的童话,美丽公主吻醒黑暗王子冰封的心,上演了一幕爱情的挽歌。我不这么看,我看到的更多的两个美丽迷茫灵魂对命运的反抗与挣扎,一个另类的那位杀父娶母被命运所鉴定诅咒的爱情。首先,分析一下男女主角的性格。我认为是非常符合原本的,绝不是公式化面具化。赫敏是没有脱离原书的,一般的美丽一般的聪慧理智一般的坚强而敏感,没有什么大的区别,真是可惜,如果能写成脱离哈利背后的朋友和智囊,以自己为主角和小伏上演王对王,智慧与意志的对决,吸引而又排斥,会精彩的多,远比来救赎王子心灵的公主要好,但是总体而说还是可点可圈的。而小伏,或说是汤姆,是我看到的形象最好的之一,特别是感情的变化与内心的细胞,绝对写出了一个正在走上不归路没有彻底成熟的黑暗王者,一个渴求光明却又憎恨畏惧他的少年心理。他绝对没有成为情圣或者因为爱情成为回头浪子,他优秀,高傲,冷酷,残忍,黑暗,但是仍然渴望着得到一点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