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参加股东会、以股东名义签署公司文件、在股东名册登记、取得股东出资证明书等,4.问:股权转让协议中,对对价约定不明的,转让人申请撤销该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4]答:一般合同的此类情形中,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的,可先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确定的。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但是,公司股权不同于一般财产,其价值只能由专门机构评定后确定,因此不可按照交易习惯或市场价值来确定,如果争议双方无法就评估定价协商一致,则协议将被视为缺少法律规定的必备要件而自始不成立,5.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对方违约,我方通知,之后又以相同的内容与另一人签订相同的合同时,对方当事人能否以一股二卖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