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7浏览次数:7
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9-14-A1(001-04-01)
宗地面积
2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两英镇风华村
陈沙公路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3.5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80米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20000平方米
投资强度
6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9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15722BA0020|
4423322BA0038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1980万元
加价幅度
3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7月18日9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8月1日15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作为锂离子电池制造的产业建设用地,投产的产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的产业。
2、用地位置: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
3、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锂电池项目用地)。
4、总用地面积:20623.16平方米(30.94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30亩),防护绿地面积623.16平方米(0.94亩)。
5、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
①、容积率>1.0,≤3.5;
②、建筑密度≥30%;
③、绿地率≤20%;
④、建筑高度≤80米。
容积率上限为弹性控制,可结合实际需要通过编制建筑设计方案,经批准予以适当放宽。
6、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各自地块实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各自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
7、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和其他设施配套用房使用。
8、应同步配套建设地块总用地范围内的防护绿地,由竞得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在本出让地块项目主体工程报建时一并报批。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潮南区两英镇人民政府管理,产权归潮南区人民政府。
9、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用地界线、道路红线、防护绿地等技术要求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10、建筑围墙采用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防护绿地距离不小于2米;采用非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防护绿地距离不小于4米。
11、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机动车主出(入)口宜安排于地块的西、南侧,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缓冲段及相关安全标志。
12、项目建设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和可透水地面积比例不小于20%。
13、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含)以上建筑项目,必须有20%(含)以上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以下,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建筑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造。
14、各类管线的接出(入)口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予以确定,接出(入)口原则安排在用地内侧。
15、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人防等要求。
16、未涉及事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汕头市潮南区CN-036-09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1-08地块调整Ⅱ)》执行。
17、出让地块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出让红线图》,按实用地面积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潮南辖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潮南区办理税务登记(竞得人为已在潮南辖区内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三)竞买申请人需在竞得土地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四)竞买申请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应与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的全部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29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27浏览次数:7
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9-14-A1(001-04-01)
宗地面积
20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两英镇风华村
陈沙公路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3.5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
建筑限高(米)
≤80米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20000平方米
投资强度
6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9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15722BA0020|
4423322BA0038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1980万元
加价幅度
3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7月18日9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8月1日15时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作为锂离子电池制造的产业建设用地,投产的产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的产业。
2、用地位置:两英镇风华村陈沙公路南。
3、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锂电池项目用地)。
4、总用地面积:20623.16平方米(30.94亩),其中:实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30亩),防护绿地面积623.16平方米(0.94亩)。
5、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
①、容积率>1.0,≤3.5;
②、建筑密度≥30%;
③、绿地率≤20%;
④、建筑高度≤80米。
容积率上限为弹性控制,可结合实际需要通过编制建筑设计方案,经批准予以适当放宽。
6、非生产性用房的用地面积不超过各自地块实用地面积的7%,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各自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0%。
7、地下空间作为停车和其他设施配套用房使用。
8、应同步配套建设地块总用地范围内的防护绿地,由竞得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在本出让地块项目主体工程报建时一并报批。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潮南区两英镇人民政府管理,产权归潮南区人民政府。
9、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用地界线、道路红线、防护绿地等技术要求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10、建筑围墙采用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防护绿地距离不小于2米;采用非通透式围墙退让道路和防护绿地距离不小于4米。
11、倡导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方式,机动车主出(入)口宜安排于地块的西、南侧,与城市道路间应设置缓冲段及相关安全标志。
12、项目建设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和可透水地面积比例不小于20%。
13、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含)以上建筑项目,必须有20%(含)以上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以下,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建筑项目,必须采用装配式建造。
14、各类管线的接出(入)口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予以确定,接出(入)口原则安排在用地内侧。
15、规划设计应满足消防、环保、人防等要求。
16、未涉及事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汕头市潮南区CN-036-09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01-08地块调整Ⅱ)》执行。
17、出让地块具体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出让红线图》,按实用地面积出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二)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潮南辖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潮南区办理税务登记(竞得人为已在潮南辖区内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三)竞买申请人需在竞得土地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四)竞买申请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应与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的全部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29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