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卫辉狮豹头乡小店河村,我必须要重点介绍一下九号院,小店河共有十个不同建筑风格的清代院落,也是河南相对完整的清代民居建筑群,应年久失修院落已经满目沧桑、破败不堪,看着着实令人寒心。
整个民居建筑群依山而建,平面呈梯形,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现有寨门、寨墙、街道、院落十座。每座院落有一进、两进、三进、四进四合院不等,依次为山门、配房、过厅、上房。其规格、布局、造型、用料相同,垣型寨墙绕村落一周,后门外有了望台。
寨门面阔一间,进深一间,砖石结构,青石券门。进入寨门,整个村寨座西向东,纵贯南北。街道全长170米,宽4米。漫步街头,古色古香的庭院门楼,精雕细刻的古建筑装饰,门前的系马桩等,一派古润风貌。
1号院,闫氏家祠,1820年建(嘉庆25年),四合院,上房面阔五间,进深一间,原隔扇门窗,砖石结构,朱楹粉墙,硬山瓦顶。南、北配房各三间。
2号院,建于1926年(民国15年),一进四合院,踏九级青石台阶登入二门,门高2.1米,砖石结构,硬山瓦顶。门楣上石碣一方, 凸雕行楷“侨云山房”进入二门,双柱之间有木雕石榴。上房面阔五间,进深一间,建筑面积80平米,上下两层砖石结构,粉墙方窗,硬山灰瓦顶。踏四级青石台阶可进入,屋内青砖铺地,木制隔扇门板,由楼梯可登至二楼。门楣石碣楷书四字“天赐纯嘏”。配房北屋面阔三间,上下两层,建筑面积36平方米,内屋有4平方米地下室一间。二层木制隔扇一间 ,阳台两间,周围为60厘米高青砖镂孔花墙。门楣石碣“春观鱼跃”楷书四字。配房南屋,面阔三间,建筑面积36平方米,门楣石碣“秋听鹿鸣”楷书四字,两侧对联;四面云山都在眼,万家烟火最开心。周围雕刻有:麒麟呈祥,双喜闹梅,长寿富贵,如意平安等吉祥花卉图案。
3号院,三进院,五间倒座门楼上悬木匾一块“捍卫乡闾 ”。二门位于中轴线上,面积4平方米,垂花门楼,木制扇门,门楣上书“迎日丽”楷书三字,书体美观,端庄秀丽。庭堂明三暗五,上下两层,绣楼上青砖铺地,木制隔扇,阳台为几何图形木制栏杆。南北配房各三间,整个建筑上的瓦当滴水均有“福、喜”二字。穿过厅堂九级踏青石台阶进入三门,三门影壁为木制隔扇,对面有太极八卦图,直径1.9米,黑朱两色,青砖镶嵌在粉墙 上,以镇邪去魔,取吉祥避凶,福禄长寿,保宅平安。
4号院,两进院落,倒座门楼门楣上有“平为福”三字,二门双柱间有方格木雕装饰,灰瓦房脊上有“公忍相济”楷书四字。入二门第一进院落,厅房面阔五间,进深一间,木制隔扇门窗,硬山瓦顶,房脊上有“吉星临”楷书三字,山墙分别有砖雕楷书“寿”字。南北配房各三间,山墙上各雕一字,分别为“修、诚、正、庆”,房脊上有“秀竹宣”楷书三字,穿过厅堂,踏青石台阶进入第二进院,上房五间,配房各三间,粉墙门窗,硬山瓦顶,瓦当滴水有“福、喜”二字。
5号院,三门四户,四进四合院,三 道门原有四块匾,第一道门砖石结构,券门,门楣上木匾有“恩贡”。第二道门木制扇门,上悬“礼让可风”木匾,均已毁坏。第三道门木制双扇门,门楣上有“丽融和”楷书三字。两侧木雕有牡丹、菊花、凤桃、石榴、梅花、荷花等吉祥图案。第二进院落为秀才读书场所,上房五间,配房各三间,粉墙方窗,硬山瓦顶,房脊上有“攸宁所”楷书三字。第三进院为小姐绣楼,上房五间,配房各三间二层木制几何槛窗,分别为“麟趾呈祥”、“关睢起化”楷书四字。
6号院,最早的草房,后为下人所住。
7号院,两进四合院,上房五间,配房各三间二层,分别为“守身为大” “作善降祥”楷书四字。
8号院,三进四合院,倒座门楣上有“行叠翠”楷书三字,门楼上有木雕四艺图,即琴、棋、书、画,两侧为“暗八仙”木雕,象征喜庆吉祥。上房五间,门楣上“和始致祥”楷书四字,落款“道光廿玖年岁次己酉孟夏沧溪主人书”。上为八仙图,两侧为富贵平安图,下为春、夏、秋、冬四秀花卉图。四角有祥云纹。
9号院,三进四合院,倒座门楣上有“惠迪吉”楷书三字,喻意仁慈就会带来吉祥,院内墙头两侧“宜磬、谷吉”楷书四字,喻意用尽福禄。第一进院,占地490平方米,过庭面阔七间,进深一间,砖石结构,房脊上“攸宁所”,背面“活之安”楷书三字。第二进院占地面积403平方米,两进院均为练武场地,院内有石锁三件,石盆一件,正房面阔七间,上下两层,房脊上有“日月有恒”四字,南北配房各四间,房脊上有“竹苞”、“松花”喻意家族兴盛,居室堂皇。
10号院,一进院,现存两座建筑,为闫氏女子学堂。
小店河民居建筑群,是我国北方清代民居建筑的优秀范例之一。位于河南省卫辉市西北部太行山狮豹头乡小店河村。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有寨门、寨墙,十座院落座东向西,纵贯南北。二十三进四合院,八十六座单体建筑。建筑群依山傍水,整齐宽敞,结构统一,雄伟壮观,石块砌成的古城堡式寨墙,蜿蜒在龟背山腰上,鳞次栉比的门堂楼阁,错落有致地辉映在沧河之滨,颇有“神龟探水”之美称。它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嘉庆年续建,兴盛于同治、道光、光绪、民国年间,至今已有二百八十年。1943—1944年为汲淇联县抗日政府办公所在地,1963年汲县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北方清代民居建筑的优秀范例之一。
整个民居建筑群依山而建,平面呈梯形,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现有寨门、寨墙、街道、院落十座。每座院落有一进、两进、三进、四进四合院不等,依次为山门、配房、过厅、上房。其规格、布局、造型、用料相同,垣型寨墙绕村落一周,后门外有了望台。
寨门面阔一间,进深一间,砖石结构,青石券门。进入寨门,整个村寨座西向东,纵贯南北。街道全长170米,宽4米。漫步街头,古色古香的庭院门楼,精雕细刻的古建筑装饰,门前的系马桩等,一派古润风貌。
1号院,闫氏家祠,1820年建(嘉庆25年),四合院,上房面阔五间,进深一间,原隔扇门窗,砖石结构,朱楹粉墙,硬山瓦顶。南、北配房各三间。
2号院,建于1926年(民国15年),一进四合院,踏九级青石台阶登入二门,门高2.1米,砖石结构,硬山瓦顶。门楣上石碣一方, 凸雕行楷“侨云山房”进入二门,双柱之间有木雕石榴。上房面阔五间,进深一间,建筑面积80平米,上下两层砖石结构,粉墙方窗,硬山灰瓦顶。踏四级青石台阶可进入,屋内青砖铺地,木制隔扇门板,由楼梯可登至二楼。门楣石碣楷书四字“天赐纯嘏”。配房北屋面阔三间,上下两层,建筑面积36平方米,内屋有4平方米地下室一间。二层木制隔扇一间 ,阳台两间,周围为60厘米高青砖镂孔花墙。门楣石碣“春观鱼跃”楷书四字。配房南屋,面阔三间,建筑面积36平方米,门楣石碣“秋听鹿鸣”楷书四字,两侧对联;四面云山都在眼,万家烟火最开心。周围雕刻有:麒麟呈祥,双喜闹梅,长寿富贵,如意平安等吉祥花卉图案。
3号院,三进院,五间倒座门楼上悬木匾一块“捍卫乡闾 ”。二门位于中轴线上,面积4平方米,垂花门楼,木制扇门,门楣上书“迎日丽”楷书三字,书体美观,端庄秀丽。庭堂明三暗五,上下两层,绣楼上青砖铺地,木制隔扇,阳台为几何图形木制栏杆。南北配房各三间,整个建筑上的瓦当滴水均有“福、喜”二字。穿过厅堂九级踏青石台阶进入三门,三门影壁为木制隔扇,对面有太极八卦图,直径1.9米,黑朱两色,青砖镶嵌在粉墙 上,以镇邪去魔,取吉祥避凶,福禄长寿,保宅平安。
4号院,两进院落,倒座门楼门楣上有“平为福”三字,二门双柱间有方格木雕装饰,灰瓦房脊上有“公忍相济”楷书四字。入二门第一进院落,厅房面阔五间,进深一间,木制隔扇门窗,硬山瓦顶,房脊上有“吉星临”楷书三字,山墙分别有砖雕楷书“寿”字。南北配房各三间,山墙上各雕一字,分别为“修、诚、正、庆”,房脊上有“秀竹宣”楷书三字,穿过厅堂,踏青石台阶进入第二进院,上房五间,配房各三间,粉墙门窗,硬山瓦顶,瓦当滴水有“福、喜”二字。
5号院,三门四户,四进四合院,三 道门原有四块匾,第一道门砖石结构,券门,门楣上木匾有“恩贡”。第二道门木制扇门,上悬“礼让可风”木匾,均已毁坏。第三道门木制双扇门,门楣上有“丽融和”楷书三字。两侧木雕有牡丹、菊花、凤桃、石榴、梅花、荷花等吉祥图案。第二进院落为秀才读书场所,上房五间,配房各三间,粉墙方窗,硬山瓦顶,房脊上有“攸宁所”楷书三字。第三进院为小姐绣楼,上房五间,配房各三间二层木制几何槛窗,分别为“麟趾呈祥”、“关睢起化”楷书四字。
6号院,最早的草房,后为下人所住。
7号院,两进四合院,上房五间,配房各三间二层,分别为“守身为大” “作善降祥”楷书四字。
8号院,三进四合院,倒座门楣上有“行叠翠”楷书三字,门楼上有木雕四艺图,即琴、棋、书、画,两侧为“暗八仙”木雕,象征喜庆吉祥。上房五间,门楣上“和始致祥”楷书四字,落款“道光廿玖年岁次己酉孟夏沧溪主人书”。上为八仙图,两侧为富贵平安图,下为春、夏、秋、冬四秀花卉图。四角有祥云纹。
9号院,三进四合院,倒座门楣上有“惠迪吉”楷书三字,喻意仁慈就会带来吉祥,院内墙头两侧“宜磬、谷吉”楷书四字,喻意用尽福禄。第一进院,占地490平方米,过庭面阔七间,进深一间,砖石结构,房脊上“攸宁所”,背面“活之安”楷书三字。第二进院占地面积403平方米,两进院均为练武场地,院内有石锁三件,石盆一件,正房面阔七间,上下两层,房脊上有“日月有恒”四字,南北配房各四间,房脊上有“竹苞”、“松花”喻意家族兴盛,居室堂皇。
10号院,一进院,现存两座建筑,为闫氏女子学堂。
小店河民居建筑群,是我国北方清代民居建筑的优秀范例之一。位于河南省卫辉市西北部太行山狮豹头乡小店河村。占地面积五万平方米。有寨门、寨墙,十座院落座东向西,纵贯南北。二十三进四合院,八十六座单体建筑。建筑群依山傍水,整齐宽敞,结构统一,雄伟壮观,石块砌成的古城堡式寨墙,蜿蜒在龟背山腰上,鳞次栉比的门堂楼阁,错落有致地辉映在沧河之滨,颇有“神龟探水”之美称。它始建于清代乾隆年间,嘉庆年续建,兴盛于同治、道光、光绪、民国年间,至今已有二百八十年。1943—1944年为汲淇联县抗日政府办公所在地,1963年汲县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国北方清代民居建筑的优秀范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