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首次明确“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谓对市场打了一针“强心剂”,对明确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统一认知,消除市场顾虑,规范行业发展均具有重大意义。
《管理办法》还对电子合同业务服务机构的业务开展门槛、系统认证、系统评测、运营管理、数据的加密/传输/备份/存储等等方面进行了限定。
有恒科技研发的“有恒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系统”,经过上百次更新迭代,功能更加完善,系统在数据安全、功能和便捷对接等方面都有着优异表现。系统兼容性高,支持SAAS和接口模式,并且可以提供个性化和定制化流程。能够为托管人、管理人、独立销售机构、投资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签约服务。
截至目前,“有恒私募基金综合服务系统”已经与多家托管银行、券商机构、代销机构对接上线,有恒科技诚邀行业用户与我们一起迎接私募电子合同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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