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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禁止焚烧薪柴的紧急通知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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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1-26 12:28回复
    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禁止焚烧薪柴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在近期的督查中发现,个别地区存在焚烧薪柴的现象,薪柴在直接燃烧过程中容易产生大量的烟尘、粉尘,对大气造成污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减少焚烧薪柴引起的大气污染,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焚烧薪柴,具体通知如下: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焚烧薪柴的管控力度,积极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焚烧薪柴的危害及使用清洁能源的好处,全面做好“双替代”工作,引导市民使用清洁能源,保护我市大气环境。二、强化责任落实1、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成区以内禁止焚烧薪柴的工作,加大对城区的排查力度,确保经营性场所和住户家中不存在焚烧薪柴的现象。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建成区以外禁止露天焚烧薪柴的工作,要与秸秆禁烧工作相结合,重点排查焚烧薪柴的现象,全面禁止露天焚烧薪柴。3、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禁烧薪柴工作负总责,加大对本辖区的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加大处罚力度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禁烧薪柴工作,我市将采取严管重罚的措施,对发现焚烧薪柴现象的,参照《新乡市秸秆禁烧工作奖惩办法》,一律按照每处50万元进行财政扣款,除经济扣款外,还要对问题地区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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