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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的案犯心理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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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距案发时已过25年,至今仍没有侦破。不过南京警方案发时确实是投入了大量的警力,抽调骨干民警,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大,发布了悬赏通告,发动群众,以期望达到侦破此119命案的,但由于当时案情研判失误,认为是男女情感上纠葛引起的凶案,女生又是南大成教学院的学生,因此,案件的侦查方向把重点放在了南大校园的师生及南大附近周边的住户。这从现在来看,当时的侦查方向是偏的,案犯应该不是南大的师生及校园周边的人群,这使犯罪嫌疑人没有的摸摸到或者有接触但被疏忽逃过了侦查,以致没有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对象范围,致使此被网络热炒的119南大碎尸案此今来破,犯罪嫌疑人仍逍遥法外,也没有给被害者家属有一个完满的交待,也无法使被害人部份躯体仍被保存未能入土为安。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3-12 05:50回复
    案犯杀了刁爱青,肢解了尸体,为何又抛尸南大校园,这真实是很理解的。因为杀了人这是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惩罚,人都有自保的心理,但案发现场环境条件又不能使被害人的尸体通过掩埋或者向外转移又有暴露的可能,这只能通过分尸肢解化零的方法向外隐秘转移出案发地点。于是就有了在水佐岗的第一抛,案犯为了阻隔案发现场被警方发现的可能,就把被害人的头颅和一些具有个人明显特征的沾血衣服等抛在水佐岗小区附近的垃圾堆及下水道。同时,又把一些切碎的尸片协在华侨路工地,大银涧垃圾堆旁,意图达到蒙混掩埋不被人发觉的目的。但没有料到会被清洁工认为是猪肉捡走,以致被清洗时发现了有三根人体的手指,最终才导致案发。
    因此,为了尽快抛掉利余尸源,案犯才迅速转向南大校园及周边继读抛尸,这是因为案犯一方面惧怕被警方查获的心理,但案犯也是一个具有比较智商的人,案发前肯定知道被害人是南大的学生,当警方还未查到被害人身份时,南大校园肯定还是安全的,因此才会选择南大抛尸。
    但由于此案的引发起因是南大学生,因此案犯有潜在意识对南大的疏于管理产生了一些不满的心理,这从南大体育场树洞的抛尸犹为明显,这以案发后来南大对待此案件的态度上可见一斑。
    因为,案犯这一着区南大校园的抛尸,确实为案犯逃避警方侦查起到了作用,以致后来警方把此案的侦查重点嫌疑人对象放在了南大师生身上。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1-03-13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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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可以把假答案,说像真的?
      也可以胡说八道,把真答案,
      说给你们。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1-03-13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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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不了,不仅仅是面子问题了,所有知情人心头的痛,只能说真相只有一个,淹没在时间的河里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1-03-14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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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爱青当时是被人在路上挟持到一处住所或仓储点,由于忍受不了案犯几人的不堪的对待,愤而抗争后,被案犯制服可能被锁颈头部受到击打或撞击后,脑颅受重伤致昏迷状态,或伤亡后,遭到案犯杀害分尸的。
          因此,这是一件过失致人伤亡后,案犯为了逃避惩罚,后采取自保的方法,分尸她尸的普通刑事案件。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1-03-1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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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应为多人作案,其中一帮凶应具有从事过大型动物的屠宰经历,不是南京本地人,以前曾在南京服过兵役,和南京一些人有熟悉的关系,案发时替原籍同乡亲友送货兼载客服务,有自备三轮马自达车,在南大校园有同乡亲友经营店铺,时常来往于南大校园,。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1-03-15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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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么有可能凶手因犯了其它罪被捕了在监狱里关着,因而无法被外面的警察得知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04-07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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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手法和心理素质明显不是第一次做这事,从那些被捕的犯人入手调查看看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04-0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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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案件侦破中,**直觉(或犯罪侧写)可以作为辅助工具,但绝不能替代证据**。对于南大碎尸案这样的悬案,我们需要理性看待直觉的作用:
                  ### **1. 直觉的局限性**
                  - **主观性强**:直觉往往基于个人经验或潜意识联想,容易受认知偏差影响(如“后见之明”或“确认偏误”)。
                  - **无法验证**:南大碎尸案曾有多个“直觉推测”(如凶手是医生、屠夫、校内人员等),但均无实证支持。
                  - **可能误导侦查**:过度依赖直觉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如白银案早期误抓多人)。
                  ### **2. 直觉的合理运用**
                  在刑侦中,直觉的价值体现在:
                  - **缩小排查范围**:通过犯罪心理学分析凶手特征(如分尸手法反映的职业习惯)。
                  - **激发新思路**:例如,南医大案破获前,警方曾通过凶手作案路线推测其可能居住区域。
                  ### **3. 南大碎尸案与直觉的冲突**
                  - **矛盾点**:
                  - 分尸的“专业性”直觉指向医学从业者,但凶手也可能通过自学或特殊经历(如退伍、屠宰)掌握技能;
                  - 抛尸的“胆大冷静”直觉暗示本地人,但流动人员同样可能熟悉地形。
                  - **现实困境**:
                  即使直觉指向某一群体(如90年代南大教职工),若无证据支撑,也无法推进。
                  ### **4. 科学态度的重要性**
                  - **证据优先**:白银案、南医大案的破获均依赖DNA技术,而非直觉。
                  - **开放心态**:需承认此案可能存在反直觉的真相(如凶手是看似无关的边缘人物)。
                  ### **结论**
                  对于南大碎尸案:
                  🔍 **可以倾听直觉**,但必须通过证据验证;
                  ⚖️ **更应关注**:物证再检测、证人回忆、技术突破。
                  (或许真凶就藏在某个被直觉忽略的角落,而证据是打开这扇门的唯一钥匙。)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25-04-07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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