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主体是人,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务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来抓,用心探索结合社会管理加强和改善群众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人民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要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党的政策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把党的目标与人民群众的追求更好地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关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在住房、就业、教育、医疗、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群众关注度高、与切身利益联系紧、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