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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何时能变成通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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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的指导意见
粤人社规〔2020〕43号
http://hrss.gd.gov.cn/zcfg/zcfgk/content/post_3120016.html
(八)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各地要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使用劳务派遣工。对于目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正在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如根据单位实际仍需用工的,可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与劳动者建立直接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义务;如不再继续用工的,要妥善做好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善后工作,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对劳务派遣的协管员来说这无疑是一利好,取消劳务派遣,一些不得不用到协管员的单位,只能直接跟协管员签合同,而不能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这样,协管员就使用地方政府聘员的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考核,也就是说无论是收入还是福利将会提高。
只是,这是个指导意见,相信广东省各地级市基本无一个执行。


1楼2021-05-28 16:4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