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被“拘留”,问题被“搁置”、“踢皮球”,反映问题的群 众 该 何 去 何 从 ?
一、涡阳县标里镇人民群众“维权”时,不该被动用的“力量”
公平、正义是公安干警坚守的根本准则,严格、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行政执法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
公安干警担负的神圣使命,是打击违法犯罪!但是,把不可抗拒的警力用于打击维权群众,着实让群众很无奈!
试想:群众之间矛盾初期如果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导、化解,或者被依法、依规、尊重事实的解决于萌芽,群众还需要到处上访?还需要动用打击违法犯罪的公安力量?
【 自2012年以自己姓名命名申办的“杨飞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至今, 都是以最小的代价把问题化解于萌芽,事实证明了群众之间的问题不是解决不了,是标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根本没有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为政府分忧罢了! 】
二、维护权益被“拘留”,问题被“搁置”,是谁造成的?
“拘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个致命的的污点! 影响本人及家人政审、务工等……
群众如果是因为依法维权而被拘留, 真的是“得不偿失”, 更是无奈 !
如涡阳县标里镇“妯娌“二人因土地 权属问题引发争议,自2018年至今双方为了争取“权属”,放弃外出务工挣钱的机会,妯娌二人在家专业滋事:一方在争议土地上面栽种农作物,紧接着另一方就把栽种作物毁掉,因双方法治意识淡薄,妯娌之间的矛盾逐渐升级。派出所数次出警处置、调解;村委会为了化解她们之间的矛盾也用尽了浑身解数,由于妯娌二人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疏导和依法解决,又加上争强好胜心里,从争吵、辱骂发展到互殴,最后双方都被拘留两次。
类似这样的“拘留”、“搁置”或者是不了了之!在标里镇发生多起 (可实地调查,如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
真对农村土地问题, 《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国土批 [1996]90 号 1996年9月17日]” 等法律、法规, 规定了办理部门、明确了土地性质,指出了处理土地纠纷的办法,标里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真对土地问题为何不依据相关规定、尊重事实,进行依法确权?
标里镇主要领导把群众“拖”的找不着东西南北, 最后矛盾激化了,当事人被送进了监狱,问题不了了之、或者被“搁置”。试问标里镇有关领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道说只是一句“空话‘? 你们为何把反映问题的群众逼到“拘留”的地步?又为何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搁置”、甚至是不了了之?
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的有关领导; 有关法律、法规在标里镇“行不通”, 你们难辞其咎,因为你们没有履行党的章程、没有遵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尊重事实为人民服务! 为政府分忧!
三、群众在标里镇的维权结果 一一
(1) 、实际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疏导、解决,而被“推诿、敷衍”,“拘留”、“搁置”、不了了之,甚至把群众逼成为“老上访户”;
(2) 、令人愤怒的是:有关部门对于一起信访事件连续下发答复意见书:“调解!调解!加大力度调解” ! 一件信访事项被“调解”了数年;最终的结果仍然是“继续调解”……
(3) 、上访群众即使发现“不作为”现象,也找不着被反映的对象;因为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轮换、调离 迅速;
(4 ) 、双方矛盾升级后,不但耽误生活生产,打乱生活规律,被拖的筋疲力尽,无形中给子女也留下了 “仇恨” 的种子!
涡阳县 标里镇 责任领导不作为,只能让维权者迷茫、无奈!同时致使各项法律、法规,失去效力。
因为标里镇责任领导根本没有履行职责,去面对问题、 解决问题 !而是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再推诿扯皮、敷衍赛责,最后导至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请安徽省 亳州市 涡阳县 有关部门 查究 标里镇人民政府责任领导的失职、渎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
依法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 还 上访中被“拘留” 的群众 一个公道 ! 依法、依规、尊重事实解决被“搁置”的问题 。
一、涡阳县标里镇人民群众“维权”时,不该被动用的“力量”
公平、正义是公安干警坚守的根本准则,严格、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行政执法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人民群众的守护者。
公安干警担负的神圣使命,是打击违法犯罪!但是,把不可抗拒的警力用于打击维权群众,着实让群众很无奈!
试想:群众之间矛盾初期如果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疏导、化解,或者被依法、依规、尊重事实的解决于萌芽,群众还需要到处上访?还需要动用打击违法犯罪的公安力量?
【 自2012年以自己姓名命名申办的“杨飞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至今, 都是以最小的代价把问题化解于萌芽,事实证明了群众之间的问题不是解决不了,是标里镇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根本没有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为政府分忧罢了! 】
二、维护权益被“拘留”,问题被“搁置”,是谁造成的?
“拘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个致命的的污点! 影响本人及家人政审、务工等……
群众如果是因为依法维权而被拘留, 真的是“得不偿失”, 更是无奈 !
如涡阳县标里镇“妯娌“二人因土地 权属问题引发争议,自2018年至今双方为了争取“权属”,放弃外出务工挣钱的机会,妯娌二人在家专业滋事:一方在争议土地上面栽种农作物,紧接着另一方就把栽种作物毁掉,因双方法治意识淡薄,妯娌之间的矛盾逐渐升级。派出所数次出警处置、调解;村委会为了化解她们之间的矛盾也用尽了浑身解数,由于妯娌二人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疏导和依法解决,又加上争强好胜心里,从争吵、辱骂发展到互殴,最后双方都被拘留两次。
类似这样的“拘留”、“搁置”或者是不了了之!在标里镇发生多起 (可实地调查,如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
真对农村土地问题, 《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国土批 [1996]90 号 1996年9月17日]” 等法律、法规, 规定了办理部门、明确了土地性质,指出了处理土地纠纷的办法,标里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真对土地问题为何不依据相关规定、尊重事实,进行依法确权?
标里镇主要领导把群众“拖”的找不着东西南北, 最后矛盾激化了,当事人被送进了监狱,问题不了了之、或者被“搁置”。试问标里镇有关领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道说只是一句“空话‘? 你们为何把反映问题的群众逼到“拘留”的地步?又为何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搁置”、甚至是不了了之?
涡阳县标里镇人民政府的有关领导; 有关法律、法规在标里镇“行不通”, 你们难辞其咎,因为你们没有履行党的章程、没有遵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尊重事实为人民服务! 为政府分忧!
三、群众在标里镇的维权结果 一一
(1) 、实际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疏导、解决,而被“推诿、敷衍”,“拘留”、“搁置”、不了了之,甚至把群众逼成为“老上访户”;
(2) 、令人愤怒的是:有关部门对于一起信访事件连续下发答复意见书:“调解!调解!加大力度调解” ! 一件信访事项被“调解”了数年;最终的结果仍然是“继续调解”……
(3) 、上访群众即使发现“不作为”现象,也找不着被反映的对象;因为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轮换、调离 迅速;
(4 ) 、双方矛盾升级后,不但耽误生活生产,打乱生活规律,被拖的筋疲力尽,无形中给子女也留下了 “仇恨” 的种子!
涡阳县 标里镇 责任领导不作为,只能让维权者迷茫、无奈!同时致使各项法律、法规,失去效力。
因为标里镇责任领导根本没有履行职责,去面对问题、 解决问题 !而是把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再推诿扯皮、敷衍赛责,最后导至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请安徽省 亳州市 涡阳县 有关部门 查究 标里镇人民政府责任领导的失职、渎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
依法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 还 上访中被“拘留” 的群众 一个公道 ! 依法、依规、尊重事实解决被“搁置”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