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haonan
大家好,我今天来谈一下关于金朝的弊政-------括地。
也许大家要问弊政的准确含义是什么,我要说的是,弊政就是我们古代社会这个身体上的“痼疾”!但是也要分别对待。一种是制度性和社会性的弊政,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比如我们今天人看古代皇帝王公贵族们建陵墓,修建那玩意也没有什么用。但是在当时的上层来看,陵墓是神圣的,在下层看来,这也很正常。《晋书 索綝传》记载“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赋三分之,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天下财富三分之一用于陵墓,这个是当时的制度,要批判,不应该仅仅批判人,连制度要一块批。而个人或者小团体式的弊政,则是纯粹出于个人或阶级的利益而致,比如隋炀帝的《大业律》是中国中古时代刑罚最轻的一部法典,连唐太宗的《贞观律》也无法与之相比,但是隋炀帝把制定的法律抛在脑后,大兴暴政,只能予以强烈批判,本文论述的括地就属于这个类型,它不但激化了当时的民族矛盾,也削弱了金朝自身的统治力量。女真和汉族的大部分人也深受其害。
一 金初大规模的移民浪潮
要说括地这个政策,不能不联系一下当时女真猛安 谋克的南迁。金朝在初年的移民是双向的:女真统治者将大批汉人移向塞外。同时又组织女真和其他民族向中原(包括宋朝北方和辽朝中心统治区)迁徙。在金人灭辽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迁徙猛安谋克人户到新的占领区屯田了。在与宋朝交手作战后,这一政策继续被继承下来:
(一) 海陵王前的猛安谋克南迁
女真猛安谋克的迁徙在海陵王之前一共进行了三次
第一次大规模南迁是在金朝天会五年(北宋靖康二年),金朝开始向原来宋朝的河北,河东等路进行迁移猛安谋克户了,根据《中兴小纪》卷一的记载“金主晟(金太宗)起燕,云,上、中京,辽东、西,长春,平州凡八路民兵,隶于诸万户,分寇两河。于是,渤海万户挞不也屯河间府,女贞副统韶合屯真定府,契丹都统马五屯平阳府,女贞万户银朱屯太原府,女贞万户娄宿屯河中府,而雄、霸、岚、宪、泽、潞诸州皆有万户入屯。”可见女真 渤海 契丹等民族纷纷加入到移民的浪潮中,宋朝其他文献也有记载,在金军作战成功后,在河北河东开始留兵驻守“每州汉人、契丹、奚家、渤海、金人,多寡不同,大州不过留一千户,县镇百户,多阙额数”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引《燕云录》。不过这一次的迁徙,大多数为军人,是自然形成的浪潮,而没有统治者的有意为之。
第二次大规模南迁在金朝天会十一年(南宋绍兴三年),当时金军已经基本驻扎在战略要地“沿河、沿淮及陕西、山东等路,皆驻北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三。但是随着金军的战线越拉越长,对于广大的新占领区有些力不从心,于是金朝开始有组织地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移民,根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的记载“金左副元帅宗维(即宗翰)悉起女真土人散居汉地,惟金主及将相亲属卫兵之家得留。”《大金国志》卷八亦有记载“尽起本国之土人,棋布星罗,散居四方。令下之日,比屋连村,屯结而起”不过宋人的著述似乎夸大一些,因为这次迁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海陵王的迁徙相比的。这次迁徙明显是为了巩固对新占领区的统治。
第三次大规模南迁在金朝天会十五年(南宋绍兴七年)及其后一段时间,金朝正式废除伪齐政权,随后与宋朝重新进行了争夺河南地的战斗,最终费劲很大力量重新夺回,这次为了巩固河南地的占领成果,金朝进行了又一次有组织的迁徙,“废伪齐刘豫后,虑中州怀二三之意,始置屯田军,非止女真,契丹、奚家亦有之。自本部族徙居中土,与百姓杂处,计其户口给以官田,使自播种,以充口食,春秋量给衣马,殊不多,余并无支给。若遇出军之际,始月给钱米不过数千。老幼在家依旧耕褥,亦无不足之叹。今日屯田之处,大名府路 山东东西路 河北东西路 南京路 关西路,四路即有之,约一百三十余千户。每千户止三四百人,多不过五百,所居止处,皆不在州县,筑寨处村落间,千户 百户虽设官府亦在其内。”《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四《金虏图经》不过他也有错误的地方,大名府路 山东东西路 河北东西路都在黄河以北,不属于伪齐的统治区。因此这些地区的猛安谋克户的屯田绝非在天会十五年才完成。
大家好,我今天来谈一下关于金朝的弊政-------括地。
也许大家要问弊政的准确含义是什么,我要说的是,弊政就是我们古代社会这个身体上的“痼疾”!但是也要分别对待。一种是制度性和社会性的弊政,有着鲜明的时代特点,比如我们今天人看古代皇帝王公贵族们建陵墓,修建那玩意也没有什么用。但是在当时的上层来看,陵墓是神圣的,在下层看来,这也很正常。《晋书 索綝传》记载“汉天子即位一年而为陵,天下贡赋三分之,一供宗庙,一供宾客,一充山陵。”天下财富三分之一用于陵墓,这个是当时的制度,要批判,不应该仅仅批判人,连制度要一块批。而个人或者小团体式的弊政,则是纯粹出于个人或阶级的利益而致,比如隋炀帝的《大业律》是中国中古时代刑罚最轻的一部法典,连唐太宗的《贞观律》也无法与之相比,但是隋炀帝把制定的法律抛在脑后,大兴暴政,只能予以强烈批判,本文论述的括地就属于这个类型,它不但激化了当时的民族矛盾,也削弱了金朝自身的统治力量。女真和汉族的大部分人也深受其害。
一 金初大规模的移民浪潮
要说括地这个政策,不能不联系一下当时女真猛安 谋克的南迁。金朝在初年的移民是双向的:女真统治者将大批汉人移向塞外。同时又组织女真和其他民族向中原(包括宋朝北方和辽朝中心统治区)迁徙。在金人灭辽的过程中,就已经开始迁徙猛安谋克人户到新的占领区屯田了。在与宋朝交手作战后,这一政策继续被继承下来:
(一) 海陵王前的猛安谋克南迁
女真猛安谋克的迁徙在海陵王之前一共进行了三次
第一次大规模南迁是在金朝天会五年(北宋靖康二年),金朝开始向原来宋朝的河北,河东等路进行迁移猛安谋克户了,根据《中兴小纪》卷一的记载“金主晟(金太宗)起燕,云,上、中京,辽东、西,长春,平州凡八路民兵,隶于诸万户,分寇两河。于是,渤海万户挞不也屯河间府,女贞副统韶合屯真定府,契丹都统马五屯平阳府,女贞万户银朱屯太原府,女贞万户娄宿屯河中府,而雄、霸、岚、宪、泽、潞诸州皆有万户入屯。”可见女真 渤海 契丹等民族纷纷加入到移民的浪潮中,宋朝其他文献也有记载,在金军作战成功后,在河北河东开始留兵驻守“每州汉人、契丹、奚家、渤海、金人,多寡不同,大州不过留一千户,县镇百户,多阙额数” 《三朝北盟会编》卷九八引《燕云录》。不过这一次的迁徙,大多数为军人,是自然形成的浪潮,而没有统治者的有意为之。
第二次大规模南迁在金朝天会十一年(南宋绍兴三年),当时金军已经基本驻扎在战略要地“沿河、沿淮及陕西、山东等路,皆驻北军。”《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三。但是随着金军的战线越拉越长,对于广大的新占领区有些力不从心,于是金朝开始有组织地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移民,根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的记载“金左副元帅宗维(即宗翰)悉起女真土人散居汉地,惟金主及将相亲属卫兵之家得留。”《大金国志》卷八亦有记载“尽起本国之土人,棋布星罗,散居四方。令下之日,比屋连村,屯结而起”不过宋人的著述似乎夸大一些,因为这次迁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同海陵王的迁徙相比的。这次迁徙明显是为了巩固对新占领区的统治。
第三次大规模南迁在金朝天会十五年(南宋绍兴七年)及其后一段时间,金朝正式废除伪齐政权,随后与宋朝重新进行了争夺河南地的战斗,最终费劲很大力量重新夺回,这次为了巩固河南地的占领成果,金朝进行了又一次有组织的迁徙,“废伪齐刘豫后,虑中州怀二三之意,始置屯田军,非止女真,契丹、奚家亦有之。自本部族徙居中土,与百姓杂处,计其户口给以官田,使自播种,以充口食,春秋量给衣马,殊不多,余并无支给。若遇出军之际,始月给钱米不过数千。老幼在家依旧耕褥,亦无不足之叹。今日屯田之处,大名府路 山东东西路 河北东西路 南京路 关西路,四路即有之,约一百三十余千户。每千户止三四百人,多不过五百,所居止处,皆不在州县,筑寨处村落间,千户 百户虽设官府亦在其内。”《三朝北盟会编》卷一四四《金虏图经》不过他也有错误的地方,大名府路 山东东西路 河北东西路都在黄河以北,不属于伪齐的统治区。因此这些地区的猛安谋克户的屯田绝非在天会十五年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