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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集要拆迁了昂,都赶紧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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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胶征启公告〔2021〕18号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胶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铺集镇求实学院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科教用地、工业用地、住宅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五”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铺上一村、铺上二村、铺上三村、铺上四村、铺上五村、彭家庄村、崔家河村,东邻崔家河村土地及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西邻崔家河村、彭家庄村、铺上四村、铺上三村、铺上二村、铺上五村土地,南邻铺上四村土地,北邻铺上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铺集镇铺上一村、铺上二村、铺上三村、铺上四村、铺上五村、彭家庄村、崔家河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崔家河村、沙北庄村、铺上四村,东邻崔家河村土地,西邻崔家河村土地,南邻铺上四村、沙北庄村、崔家河村土地,北邻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铺集镇崔家河村、沙北庄村、铺上四村
用途:科教用地
......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3个区片,其中,I级区片每亩补偿8.6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7.6万元,III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8〕9号)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所属辖区镇、街道、村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5日起由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胶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胶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1-08-19 09:52回复


    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1-08-19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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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假的!但好像没啥进展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1-10-1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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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铺集就这么块好地方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1-12-30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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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了,有进展了吗?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22-09-23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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