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份闻喜县新融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打着惠民工程旗号,在所属礼元镇、东镇镇实施扩大辐射光伏发电前期工程项目,工程包括登记入户、备案造册、与农户签订合同协调关系等,人员全部有公司安排,由当事人丁连虎等20余位农民工代表公司实施操作,按照该公司对工程要求,进村入户,共涉及10个村庄,备案农户达600余户,登记造册1200余家,两年之久,圆满完成了公司安排的各项任务。根据该公司与之约定的劳务报酬为90余万元。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随后的日子里,20多位农民工用双手辛勤劳动换来的却是与该公司漫长的讨薪之烦,公司负责人始终千方百计找借口,久拖不决,至今分文未付。20余位农民工两年时间的艰辛付出,家里妻儿老小的生活费用无着落,他们背负着家庭负担的沉重压力,无端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更有甚者,已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的18家农户无一不怨声载道,不仅得不到公司前期约定的分文收入,还严重影响到这些农户的正常生活。同时,该公司组织施工时还租赁了三家农户的房屋作为材料库和工人住宿使用,两年来,该公司也是分文租金未付,给所有参与该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工程人员(包括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承建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单位)正当权益带来极大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