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1 ·全民参保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外出务工人员均可以户口簿为单位缴费参保。集中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父母(监护人)一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视同参加居民医保,须在出生后90天内上户口,凭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超过三个月未满一周岁办理参保登记的,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以外,还需承担财政补助部分,参保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激励城乡居民全民参保,鼓励连续参保缴费。参保缴费年限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挂钩。每连续参保缴费5年(自2021年缴费起),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累计提高比例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中断参保缴费的,取消报销比例提高部分,且门诊统筹年度累计限额清零。
NO02 ·缴费方式
参保居民可通过多种渠道缴纳居民医保费。一是手机微信方式缴纳。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微信生活缴费等方式进行自主缴纳。二是下载相关APP方式缴纳。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冀时办APP、河北移动手机APP、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和APP等方式进行自主缴纳。
注意事项:
1、2021年未在曲周县参保,且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增参保居民,到村、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由各乡镇工作人员将新参保人员录入系统后,再使用手机微信缴纳。
2、需进行参保信息变更的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收集,乡镇工作人员在医保系统办理变更后,再进行医保费缴纳。
NO03 ·“两病”门诊
未达到慢性病相关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且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乡镇卫生院申请“两病”门诊鉴定。参保患者选取1家医疗机构作为个人“两病”门诊就医用药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NO04 ·门诊慢特病
2021年7月1日起,门诊慢特病患者实行网上随时申报认定,通过认定的慢特病患者,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
1.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一年只收一次起付,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按60%给予支付,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450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及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外出务工人员均可以户口簿为单位缴费参保。集中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
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父母(监护人)一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视同参加居民医保,须在出生后90天内上户口,凭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无需缴纳医疗保险费。超过三个月未满一周岁办理参保登记的,除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以外,还需承担财政补助部分,参保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激励城乡居民全民参保,鼓励连续参保缴费。参保缴费年限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挂钩。每连续参保缴费5年(自2021年缴费起),住院报销比例增加1个百分点,累计提高比例最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中断参保缴费的,取消报销比例提高部分,且门诊统筹年度累计限额清零。
NO02 ·缴费方式
参保居民可通过多种渠道缴纳居民医保费。一是手机微信方式缴纳。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微信生活缴费等方式进行自主缴纳。二是下载相关APP方式缴纳。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冀时办APP、河北移动手机APP、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和APP等方式进行自主缴纳。
注意事项:
1、2021年未在曲周县参保,且符合参保条件的新增参保居民,到村、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由各乡镇工作人员将新参保人员录入系统后,再使用手机微信缴纳。
2、需进行参保信息变更的参保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村、社区居委会负责收集,乡镇工作人员在医保系统办理变更后,再进行医保费缴纳。
NO03 ·“两病”门诊
未达到慢性病相关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且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乡镇卫生院申请“两病”门诊鉴定。参保患者选取1家医疗机构作为个人“两病”门诊就医用药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NO04 ·门诊慢特病
2021年7月1日起,门诊慢特病患者实行网上随时申报认定,通过认定的慢特病患者,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
1.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一年只收一次起付,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按60%给予支付,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