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杭湾雄鹰嘉兴投资有限公司以虚拟网络APP平台进行投资理财项目,12月4日平台关闭,投资者血本无归,我是受骗者之一,共投资四十四万多元,我于12月6日在当地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所有报案材料交给了孙警官,他们说无权力立案,属于非法集资,损失由个人承担,只有等外地公安机关有立案的,把我的报案材料寄到立案部门由他们处理,公安机关不作为该怎么办,有谁能够督导他们立案?从报案至今他们没有给我任何手续,这种不作为行为还有没有人管?报案人,丁怀玉,电话,15687625818,身份证号,34060319570415081X,在次求助相关部门为我作主,早日立案,早日追回投资款。和我在同样一个平台投资理财项目的外省的他们在当地报案都立案了,为什么在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公安局却不给立案,同样都是公安部门,这就说明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公安局存在不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