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对应的概念是人规定的,比如想对应的作用对象可以规定为: 如何做什么类型,为什么类型,还有对别人说的陈述句的联想,还有面对询问相互关系时脑中所想,这些定义几乎全是根据大脑活动规定的,非常灵活的规定,甚至还能够随意规定 大脑对一切信号的反应都是“想”,(定义可以脱离实物情况而规定一个更大的检索范围,当然定义范围大了,会出现完全不同类型的情景,比如大脑对于一切信号的反应,比如被声音和痛苦刺激得受伤就不能叫想,但是定义却覆盖太广,定义对具体情况的扩展,对具体情况的类型拓展,使得一类情况成为一个概念,或让一类作用情况具有相同的作用关系,使用相同的动词)如果大脑不能进行这些活动,那么就不知道“想”是如何处理的,也不能自己去想,但是却可以命名想,就像聋子不知道声音是怎样的,但是可以知道一个人耳朵接受到信息是听。正常人也不知道别人是否听见,但是可以理解对方“听”声音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