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工程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参与省(部)级 1项以上或市(厅)级 2项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战略 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主持或参与本专业国家、团体、行业 1项;或地方 2项;或企业技术标准、规程、 规范 5项制定的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制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 颁布实施。(三)主持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设计研发、先进工艺技术设计及装备研发、先进技 术的引进与转化、实(试)验方法的研究等 2项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通过省级以上业 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
(四)主持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工程项目 2项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项目规划、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等技术工作,负责关键技术及工程方 案的设计、制定,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项以上或三等奖 2项以上,或获国家授 权评奖的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项以上或二等奖 2项以上(以奖励 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 造项目 1项以上,对关键技术难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对项目实施作出重大技术贡 献(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主持或参与完成 2项以上市(厅)级政府主管部门科技计划 项目、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并通过验收,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整体技术水 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以上(附鉴定或验收材料)。
(三)国家 I类知识产权 3项以上核心技术的主要发明人,其中 2项已转化实施,取 得显著效果(以专利证书、转化效益证明为准)。
(四)主持研制开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先进工艺技术及装备、先进技术的引 进与转化成果、实(试)验方法,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其关键技术创新 性较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以上,项目成果达到成熟级,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以 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技术评价为准);主持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单项转化科技项目收 益 100万元以上,(转化收益及转让合同以科技部门登记为准)。
(五)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 1部(专著 10万字以 上,合著 20万字以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或在 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 1篇,在全国和国 际学术专业技术交流会上交流论文视同为公开发表论文);在制定国家、团体、行业、地 方、企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过程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 献,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团体、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通过相关主管部 门备案并颁布实施(以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 (六)主持编制省(部)级以上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项 目申请报告,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可行性 研究报告或规划报告 4篇以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或被采纳实施,取得了显 著经济社会效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带头人主持 5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 项目并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评价,关键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以上,撰写技术研究报告 4 篇以上;为配合技术研究编制的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实验方法、实验规程、为标准制定提出 的实验研究报告 6篇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 得现职称 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 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前 5名),或获本专 业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以奖励证书为准,前 3名);获省(部)级科技进 步一等奖 1项或二等奖 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前 3名);
(二)主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含子课题)2项以上,形成重大科技成果,通过国 家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在技术研究方面有重大突破,形成颠覆性成果并推广应用,得到 国内外广泛认同,极大推动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
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参与省(部)级 1项以上或市(厅)级 2项以上科技计划项目、重大战略 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主持或参与本专业国家、团体、行业 1项;或地方 2项;或企业技术标准、规程、 规范 5项制定的关键技术研究工作,制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并 颁布实施。(三)主持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设计研发、先进工艺技术设计及装备研发、先进技 术的引进与转化、实(试)验方法的研究等 2项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通过省级以上业 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
(四)主持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重大工程项目 2项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项目规划、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设计、勘察、施工等技术工作,负责关键技术及工程方 案的设计、制定,项目实施并通过验收。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项以上或三等奖 2项以上,或获国家授 权评奖的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1项以上或二等奖 2项以上(以奖励 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 造项目 1项以上,对关键技术难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对项目实施作出重大技术贡 献(以立项、验收材料为准);主持或参与完成 2项以上市(厅)级政府主管部门科技计划 项目、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技术改造项目并通过验收,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整体技术水 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以上(附鉴定或验收材料)。
(三)国家 I类知识产权 3项以上核心技术的主要发明人,其中 2项已转化实施,取 得显著效果(以专利证书、转化效益证明为准)。
(四)主持研制开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先进工艺技术及装备、先进技术的引 进与转化成果、实(试)验方法,通过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相关技术评价,其关键技术创新 性较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以上,项目成果达到成熟级,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以 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技术评价为准);主持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单项转化科技项目收 益 100万元以上,(转化收益及转让合同以科技部门登记为准)。
(五)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三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 1部(专著 10万字以 上,合著 20万字以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2篇以上;或在 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 1篇,在全国和国 际学术专业技术交流会上交流论文视同为公开发表论文);在制定国家、团体、行业、地 方、企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过程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 献,主持或参与制定的国家、团体、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通过相关主管部 门备案并颁布实施(以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 (六)主持编制省(部)级以上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项 目申请报告,为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可行性 研究报告或规划报告 4篇以上,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或被采纳实施,取得了显 著经济社会效益;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带头人主持 5项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 项目并通过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评价,关键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以上,撰写技术研究报告 4 篇以上;为配合技术研究编制的具有高技术含量的实验方法、实验规程、为标准制定提出 的实验研究报告 6篇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职称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 得现职称 2年以上,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获本专业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 1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前 5名),或获本专 业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以奖励证书为准,前 3名);获省(部)级科技进 步一等奖 1项或二等奖 2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前 3名);
(二)主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含子课题)2项以上,形成重大科技成果,通过国 家相关部门组织的验收;在技术研究方面有重大突破,形成颠覆性成果并推广应用,得到 国内外广泛认同,极大推动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