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在华西附二院生下女宝,顺产,第二天查完房,大概11点护士来病房问我们出院不?我问护士可以出院了吗?她原话是看你们意愿,我想着既然能出院了就出院吧,毕竟疫情期间回家恢复要方便些。下午就通知我去办出院证明,因为跑手续我也没看出院证明就去搬东西到楼下停车场准备回家。结果回了家老婆恢复不好,就一直埋怨我,说我要把她整死。出院证明上写的 家属要求出院 现在娃娃都满月了还因为这个经常吵架,说我去找的医生,她还没好,我要求出院的。我冤枉啊,特别冤枉啊,医院为了撇清责任怎么这么写。我在医院两天至始至终连医生长啥样都不晓得,我哪里去找医生嘛,当时晓得这样写,我是坚决不得同意出院的。你们在华西顺产的话是住的几天?出院证明也是这么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