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阳光·嘉业名流城项目能顺利复工建设,保障后期建设有效推进,维护该项目所涉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镇协调专班有关要求,经新沟镇阳光·嘉业名流城项目协调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该项目实施相关措施,具体公告如下:一、该项目之前所使用的业务印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使用,该项目在此之前的债权债务由监利县昌盛置业有限公司清偿。二、请与该项目有经济往来的单位及个人,于2022年7月15日前到本指挥部(设于原售楼部)进行核算登记。三、请该项目所有购房业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效证件及购房相关资料到本指挥部进行登记。四、自阳光·嘉业名流城开始建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止,所有在该项目工作或负责过相关事务的人员,须主动配合清查专班对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理。拒不到场的,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严厉禁止以任何方式阻挠该项目的后期建设。望所涉人员严格按公告执行,对违反本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新沟镇人民政府阳光·嘉业名流城矛盾协调指挥部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新沟镇人民政府阳光·嘉业名流城矛盾协调指挥部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