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50万借条分二次还清。(2020)青2801民初440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还款30万。2020年3月4日立案,对完流水账后,2020年3月20日被告带着亲戚来说情:要我不要利息、撤诉就马上给还50万借款,因争吵没谈成(有录音,就是青海盐城律师事务所马福收律师几次开庭都不出示、提交的录音)。回格尔木后,被告为了将借款推到郑秀建身上,无中生有,法院追加郑秀建为被告。我所知道的郑秀建,格尔木法院判决的借款70万,算上利息有近100万,跑了,人找不到了,奇怪的是沒有查到他的失信人信息。
开庭后被告及被告律说银行流水对完后,不知谁收了,找不到了,法庭让5个工作日拿来。这是个什么意思?
当提交了对帐录音,在播放时,可能是播放格式问题,摄像头对着显示器,可以看到了庭审记录。
马律师未提交2020年3月20日带着亲戚来说情:要我不要利息、撤诉就马上给还50万借款,因争吵没谈成录音证据。
然后双方律师及被告看着显示器上,提前作好的庭审记录,开始认真“公平、公正”的审理案子。
庭审直播链接:m网页链接 (看庭审播放时间为1:04:57秒)的光标及红色字体:“你是什么时间联系不上被告的?”。庭审时没有提问,开庭前己做好了郑秀建联系不上了的庭审记录。(我没有起诉郑秀建,不知道他们是依据什么说我追加的,问马律师说是法院加的,问赵琰说是被告加的。是在玩游戏?对完流水过不了关,再加个人玩?他说加就可以加?出示证据与郑秀建无关,迫使她们在庭审现场更改虚假庭审记录)
看(庭审播放时间为1:24:40秒):“鉴于被告郑秀建经本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缺乏调解基础………”。
看着开庭前己做好了的庭审记录,双方律师及被告心知肚明,不知道能否说明他们都是通的?
庆幸的是2020年5月6日,也就是开庭前一天,又与马律师沟通,告诉他为了保险还是一定要提交录音证据的,他说那就去刻光盘要交法庭,又说了一句:你这个案子还有二审,他找人了。我当时想有借条、有录音,证据确凿,没多想。青 2801 民初440 号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时,只把对账的录音出示、提交了,把对完流水账,带着亲戚到敦煌我家来说情:要我不要利息、撤诉就马上给还50万借款的录音,没提交。如果把这个录音出示了,就不存在二审了。青海省律协(电话:18009776556 )都听出录音是商量还款的事,是债务人没有按照借条约定如期偿还借款,不知他听没听后面,还有说:1小时01分说“他给你们打的这个条子的钱,他要找郑秀建要,迟早是能要回来的,也能要上的”。1小时19分36秒说:“利息是这样的,就不可以缓一缓吗?他也没有说他不给。他到最后这些连本带利他找郑秀建是能要回来的”等等……。对于马律师为了多收律师费一、二审都不出显示录音证据,非要到高院再出示、提交,以及说是被告找法院的人了,和证据没关系。说法院:“你审不审他都会按30万的结果去走,两审都是这个结果,他怎么可能,那个法官傻子,他自己找事,审出另外一个结果,你再拿出其它证据,他也不会给你弄出第二个结果来的。”对于这些青海省律师协会没做说明?
青海盐城律师事务所 及马福收律师,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为了多次收取律师费,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合法化的目的,隐瞒真相,自己多次不出显、提交关键录音证据,反而诽谤法官无职业道德,不依法办案,多次影响到办理案件的法官,依法公正办理案件的审理与裁决,本是有确凿证据能一审了结(1期30万)的案件,一、二审都不出示。我问马律师为什么不出示录音证据,他告诉我说有借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结果是:没有新的证据,维持原判。我感觉他在骗我。我想还有2期20万的案子,到时一审时一定要他提交。
2021年1月27日 ,马律师打电话来告诉我2期20万的案子立了。我告诉他这次一定要把2020年3月20日被告带亲戚(*** 电话:1399749****)到敦煌我家来讲亲情,找我谈别要利息、马上还50万。因争吵,未谈成(有录音,刻有光盘)的录音证据出显、提交。马福收律师不愿出示、提交证据,反而说:“不需要提交,不需要,我给你讲为什么来,那个条子上写的非常清楚呀,这个利息是多少,非常清楚,就是借贷期间的利息,那个整个对案子没影响,我给你讲不是说那个证据没有提交就怎么了,不是,这个就是我认为,我个人认为你弟在那边想办法找关系了,包括格尔木法院的法官”。我一再给他说要提交录音证据。他却说:“我给你讲咱们先不说录音的事,我先给你讲这个情况,你看,现在咱们的30万的这个一审、二审都审结了,判决结果都下来了,现在20万来,人家法院来,只要没有撤销前面判决的情况下,人家20万肯定仍然要按照前面30万的判决结果去弄,不可能同一批借款出现二种判决结果的。”自己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就是不原意出显、提交录音证据,反而诽
开庭后被告及被告律说银行流水对完后,不知谁收了,找不到了,法庭让5个工作日拿来。这是个什么意思?
当提交了对帐录音,在播放时,可能是播放格式问题,摄像头对着显示器,可以看到了庭审记录。
马律师未提交2020年3月20日带着亲戚来说情:要我不要利息、撤诉就马上给还50万借款,因争吵没谈成录音证据。
然后双方律师及被告看着显示器上,提前作好的庭审记录,开始认真“公平、公正”的审理案子。
庭审直播链接:m网页链接 (看庭审播放时间为1:04:57秒)的光标及红色字体:“你是什么时间联系不上被告的?”。庭审时没有提问,开庭前己做好了郑秀建联系不上了的庭审记录。(我没有起诉郑秀建,不知道他们是依据什么说我追加的,问马律师说是法院加的,问赵琰说是被告加的。是在玩游戏?对完流水过不了关,再加个人玩?他说加就可以加?出示证据与郑秀建无关,迫使她们在庭审现场更改虚假庭审记录)
看(庭审播放时间为1:24:40秒):“鉴于被告郑秀建经本院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缺乏调解基础………”。
看着开庭前己做好了的庭审记录,双方律师及被告心知肚明,不知道能否说明他们都是通的?
庆幸的是2020年5月6日,也就是开庭前一天,又与马律师沟通,告诉他为了保险还是一定要提交录音证据的,他说那就去刻光盘要交法庭,又说了一句:你这个案子还有二审,他找人了。我当时想有借条、有录音,证据确凿,没多想。青 2801 民初440 号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时,只把对账的录音出示、提交了,把对完流水账,带着亲戚到敦煌我家来说情:要我不要利息、撤诉就马上给还50万借款的录音,没提交。如果把这个录音出示了,就不存在二审了。青海省律协(电话:18009776556 )都听出录音是商量还款的事,是债务人没有按照借条约定如期偿还借款,不知他听没听后面,还有说:1小时01分说“他给你们打的这个条子的钱,他要找郑秀建要,迟早是能要回来的,也能要上的”。1小时19分36秒说:“利息是这样的,就不可以缓一缓吗?他也没有说他不给。他到最后这些连本带利他找郑秀建是能要回来的”等等……。对于马律师为了多收律师费一、二审都不出显示录音证据,非要到高院再出示、提交,以及说是被告找法院的人了,和证据没关系。说法院:“你审不审他都会按30万的结果去走,两审都是这个结果,他怎么可能,那个法官傻子,他自己找事,审出另外一个结果,你再拿出其它证据,他也不会给你弄出第二个结果来的。”对于这些青海省律师协会没做说明?
青海盐城律师事务所 及马福收律师,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为了多次收取律师费,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合法化的目的,隐瞒真相,自己多次不出显、提交关键录音证据,反而诽谤法官无职业道德,不依法办案,多次影响到办理案件的法官,依法公正办理案件的审理与裁决,本是有确凿证据能一审了结(1期30万)的案件,一、二审都不出示。我问马律师为什么不出示录音证据,他告诉我说有借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结果是:没有新的证据,维持原判。我感觉他在骗我。我想还有2期20万的案子,到时一审时一定要他提交。
2021年1月27日 ,马律师打电话来告诉我2期20万的案子立了。我告诉他这次一定要把2020年3月20日被告带亲戚(*** 电话:1399749****)到敦煌我家来讲亲情,找我谈别要利息、马上还50万。因争吵,未谈成(有录音,刻有光盘)的录音证据出显、提交。马福收律师不愿出示、提交证据,反而说:“不需要提交,不需要,我给你讲为什么来,那个条子上写的非常清楚呀,这个利息是多少,非常清楚,就是借贷期间的利息,那个整个对案子没影响,我给你讲不是说那个证据没有提交就怎么了,不是,这个就是我认为,我个人认为你弟在那边想办法找关系了,包括格尔木法院的法官”。我一再给他说要提交录音证据。他却说:“我给你讲咱们先不说录音的事,我先给你讲这个情况,你看,现在咱们的30万的这个一审、二审都审结了,判决结果都下来了,现在20万来,人家法院来,只要没有撤销前面判决的情况下,人家20万肯定仍然要按照前面30万的判决结果去弄,不可能同一批借款出现二种判决结果的。”自己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就是不原意出显、提交录音证据,反而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