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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明景泰年间大灾大疫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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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煜2003.6.1
明代宗朱祁钰即景泰帝是一个命运多舛的皇帝,当政期间内优外患交织,使朝政动荡,仅仅当了七年皇帝就一命鸣呼了。可以说他这个皇帝没有一天是顺心的、安宁的。
然而令国人心焦的是,这七年之内,各地灾荒之报如雪片向朝廷飞来,不是水灾就是旱荒,不少地方颗粒无收,百姓举家外出讨饭,流民遍地。
如景泰元年(1450年)三月,直隶大名、顺德、广平三府饥民大增,不得不动用临清的广济仓,发粮赈济;是年五月,保定府饥民大有,只得从德州调粮;当年十二月,大同灾情又告急,各城军民乏食”;景泰二年(1451年)初,广平、大名府再次告急;景泰三年(1452年),不仅江西有大饥,而且南直隶、河南、山东等地水灾严重,无数灾民“流移趁食,在在有之”;本年八月,徐州又发生大饥荒,“饥民数多”,连官储预备粮都发光了,已无粮可调;景泰四年(1453年)山东、河南、风阳屡年荒饥,“民多流徙趋食”;景泰五年(1454年)江西建昌,湖北武昌、汉阳,湖南衡阳又生大灾,居民病饿而死者无计其数;景泰六年(1455年),江西、江苏相继报告灾情严重;景泰七年(1456年),陕西潼关、直隶、天津以及江西各府县都发生各种灾害,死者成千上万。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饥民无食,国无宁日。
但是,祸不单行,有灾必有疫,大灾必大疫,灾情与疫情并行而来,交相作用,恶性循环,这是一个规律。在景泰年间也是如此,大疫也跟着灾害而来,肆虐平民,戕害百姓,其后果也是触目惊心的。这里举例加以说明。
据明《英宗实录》卷213记载:景泰三年(1452年)二月,江西黄宜县发生严重疫情,一县之内死亡者多达4600余人;景泰五年(1454年)二月,据巡抚江西右金都御使韩雍奏报,江西建昌府各县大疫流行,共死亡8008人;又据巡按湖广监察御史叶峦奏报,武昌、汉阳二府大疫蔓延不止,共死亡1万多人;又当年五月,据湖广衡州府奏报,该地“去冬今春雨雪连绵,兼以疫疠,本府所隶州县人民死者一万八千四十七口,冻死牛三万六千七百八十五只”(事见《英宗实录》242卷)。这正是,破屋又遇连天雨,灾之害已甚,又连之疫害。
可是,上述所举还不是最严重者。到景泰七年(1456年),灾疫交加,肆相为虐。是年十月,巡抚江西右佥都御史韩雍报告;“江西各府县地方积岁薄收,人民缺食艰难。已委官勘实,饥民六十五万余口,共支官仓米谷三十九万余石赈济”。这六十五万饥民,加之瘟疫横行,那些嗷嗷待哺者、染疾待毙者,真是无望和悲惨到极点。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景象!
还有更甚的疾疫惨状。据湖广黄梅县当年十月奏报,“境内今春夏瘟疫大作,有一家死至三十九口,计三千四百余口;有全家灭绝者,计七百余户;有父母俱亡而子女出逃,人惧所染,丐食则无,假息则无所”;“悲哭恸地,实可哀怜”!从这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出疫灾祸害之巨大,而且还可以看出,中国的老百姓在无望无助的绝境之中,他们的命运是何等的凄惨!他们所遭受的苦难是何等的严重!面对这样的惨状苦景,有谁能不为之扼腕悲愤呢?
当然,明王朝宫廷以及有关地方官吏也采取了一些措施,诸如开仓放粮、减免赋税、施以药物、掩埋尸体等。但是这些措施又是那样的无力,再加上个别污吏从中贪索,缺乏应急的必要财力与组织措施,必然使灾情和疫情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不然,仅仅一个省份何以出现几十万的讨饭流民,一个州之内何以有成千户的全家灭绝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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