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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字当头,小干部也能有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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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今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的党员干部相关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仅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受处分人数占受处分人员总数的80%左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勇气推进反腐败斗争,从“打虎”零容忍,到“拍蝇”不手软,再到“猎狐”不止步,不管职位高低,不管功劳大小,只要涉腐就反。同时辅以日常教育提醒和典型案例警示,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群众拍手称快。
成绩来之不易,我们仍要保持清醒地认识。“小干部”基数大、从事的大都是与人民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工作,他们发生腐败会直接影响党在群众中良好形象。这就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将目光瞄准“小干部”、“微腐败”。
监督关口前移。对于农村干部来说,学历偏低,综合素质有限,更容易因为手中的权力受到各种各样的诱惑,因此监督关口前移非常必要,对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靠前监督,让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腐败问题发生前,帮农村党员干部打下“防疫针”、上紧“紧箍咒”,引导他们一开始就筑牢思想上的防腐城墙,感受到监督的威慑力,进而让自己的不愿成为约束力,打通自己成长甚至是成才的通道。
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2018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写了有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要求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纪检机关要始终紧盯“六大纪律”,着眼于农村党员干部在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在“常、细、实”上下足功夫,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该谈必谈、该询必询,坚决做到谈话函询谈到“点”上、戳到“痛”处,避免出现“一谈了之”、“谈而不改”、“以谈代查”等问题。
越是“位低”的党员干部越要树牢廉政意识,不然“小干部”也有可能变成“大贪官”。党组织的监督提醒只能起到外在助推器的作用,要想把“小干部”做成“好干部”“大干部”,更需要每一名“小干部”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在党组织的帮助下,主动学习提高、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树立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正确权力观,方能让自己登上更大的舞台。


IP属地:山东1楼2022-07-23 18:3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