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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集散贴----关于宝钗吧和袭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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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06-10 21:11回复


    2楼2010-06-1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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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泼妇嘛就不必说了,文人嘛总要是有点骨头,竹梅精神,现在逢到这个时节,搞出来这样的东西,说她一句晚节不保,再说难听点为老不尊不过分吧?这为 着点可怜的收视率,造那些子势,雇些子人,隔空骂战,污言秽语,甚至有些人还挖坟鞭尸,连逝去的人也不放过,过分不过分?如今,连带色的贴子也弄了出来, 为了给自己找场子是不?没有必要,静下来心啊想想,我们实际上谁都不恨,恨这个世道,西洋人动不动就把自己的普世价值传扬出来,你见过人家几时把自家的宝 贝动不动砸的稀里哗啦?只有我们有些人,唯物至上,寡廉鲜耻,丧心病狂,自己败坏自己家的东西,说起来不就是为了那五斗米吗?我们能够理解,如果不是为了 艺术,为了民族,只是为了这个原因,所有的人都能理解,那就不要打着尊重原著的旗号,是不是?
      我们不想再争,我说过这是这个时代的耻辱,只有在这 个伟大的金钱时代,才会出现这样肮脏不堪的东西,想想看,是老舍先生的茶馆能够顺应这个时代?还是这个不伦不类的东西才契合这个时代?这也许才是最终的答 案?希望有些人能够自重。


      3楼2010-08-0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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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命司就一定是按照谁命更薄来排名么?那晴雯比起其他未出生就胎死腹中的,出生还没睁眼睛就西去的,未成年就夭折的,哪里更薄命了????
        有 人定会说,他是金陵出色女子中最薄命的!我就看不出他哪里比袭人薄命!少时无父无母,倒是少了被亲生父母卖人为奴的经历;不与主子苟且,却最得主子恩宠有 加,也没给自己留千古骂名;晴雯生时,肆意张扬,死也毅然决绝,哪里薄命第一!冤屈第一倒是确实的,可惜判词也并不是以冤屈论的。
        脂砚斋 之论,与正文多有出入,如果脂砚斋的说法与正文有冲突,窃以为应以正文为准。正文晴雯排在袭人的前面,那就无需争论。
        世俗的价值观看,袭 人远胜晴雯,这应当也是脂砚斋的价值观吧,可惜这不是作者的价值观。采纳谁的价值观这是个人问题,乱改作者排名,有失公允。


        4楼2010-08-02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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