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8.8.2在店面申请办理的华夏信财贷款,申请金额70000元,面签放款,合同金额显示7万元,放款到账9万元。然后马上扣掉2万元服务费,保险606.36元,每月还3100元左右,分36期本息共计112.335.84元。一切以图为证据.连续还了22期共计7万元左右,后来华夏信财平台以非法集资,放高利货,砍头息,扰乱社会,依法被上海市黄浦公安分局查封,法定代表李某及12人被依法刑事措施,刑事侦查期间华夏帐户被公安查封无法自动扣款......导制借款人无法自动扣款还贷,后来产生大量愈期费。。。。。此期间对接客服消失。过一段时间后,各种短信自称华夏工作人员提供另一还款帐号,刑侦期间请间你敢相信吗?
后来陌生人加微信,打电话无法胜数。。。。。后来暴通讯录,暴力催收 砍头息 高利贷 频繁更换账号 员工遣散 门店关门 我们哪敢还钱 钱还给了谁都不知道。在本月我的建行名下所有卡,包括建行社保卡也彼冻结,银行显示是上海黄浦分局封的,打黄浦分局电话也征实是他们干的。。。。。。
本人认为,1.上海黄浦分局经侦支队对华夏信财立案侦查,之前发出的警情通报称,华夏信财所出借的资金均为涉案资金,那么贷款人是否可以只归还实际贷款到账金额即可.试问黄浦分局有法院冻结借款人授权吗?具我所站末立案.
2.既然黄浦分局经侦支队认为贷款资金为非法集资所得,那么贷款人与华夏信财的借款合同不应生效,但涉及到非法集资涉案资金,我认为只归还实际到账金额即可。
3.黄浦分局经侦支队冻结银行账户后,第一时间与黄浦分局经侦支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沟通,第一次沟通,黄浦分局经侦支队态度蛮横,语言粗暴,扬言不按照华夏信财公众号所示金额还款,不解冻银行账户(电话录音为证)。第二次沟通,黄浦分局经侦支队只是一再推脱,只是说自己只负责记录,关于还款事宜由华夏信财催收人员负责,而华夏信财催收人员的言语态度更加蛮横粗鲁,并且表示拒绝协商,以爆通讯录,上报黄浦分局经侦支队冻结其他银行账户为由,逼迫借款人偿还高额贷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规定》中第五条:不准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讨债、逼债、查收经济纠纷。请问这是否符合法?
5.华夏信财阴阳合同,拒绝出示借款合同,利息超出国家红线,无发票无收据,无小贷资质无p2p资质,而经侦支队表示合法,请问国家哪条法律表示华夏信财的阴阳合同砍头息合法?
6.华夏信财是否利用经侦支队,保护高利贷?是否因为经侦支队的介入,就赋予了华夏信财一言堂的权利?
7.黄浦分局经侦支队口口声声借款合同合法,冻结工资卡,使借款人再无生活权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8.公安机关冻结银行账户一年的依据是什么?
本人要求,1.黄浦分局经侦支队立即对银行账户进行解冻。
2.黄浦分局经侦支队出示冻结银行账户的法律依据。
3.出示华夏信财与贷款人的贷款合同。
4.就涉案资金给出明确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