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事实与理由:
东街22号的动迁员是黄浦区第四征收事务所的蒋平、张明;东街39号的动迁员是杨惠忠、陈宣莉。
2021年11月2日,东街22号和东街39号动迁员给我陈湘鹃作了动迁安置登记。12月1日,东街22号征收员蒋平来电告诉我:“陈国梁摇号选房已经摇好了。”、“拆一套老房子摇号一套新房子”我问他:“东街39号摇号了吗?”他说:“我只管22号,39号你去找杨惠忠。”我问他:“为什么在摇号之前不通知我?这是违法的。”他无言以对。(有电话录音)
第二天下午,我去找东街39号动迁员杨惠忠、陈宣莉。他们俩人说:“东街39号房子虽然是你爸爸陈裕富的,但是里面没有户口,我就不让你摇号选房。以后违法搭建的利益我多给你们一点,你不要声张。要拎得清。”杨惠忠、陈宣莉的行为是违反《宪法》的,东街22号和东街39号都是受《宪法》保护的公民的合法财产,东街39号里面既没有户口,也没有房产证,这是“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遗留下来的历史孽债,杨惠忠、陈宣莉的行为是继承了“四人帮”的衣钵,是对公民私人合法财产的公然打、砸、抢。文革动乱早已结束,公民的合法的房产受《宪法》保护,拆我东街39号,由我摇号选购安置房是法律对我安居养老的保护。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动迁却被杨惠忠、陈宣莉企图洗钱进行暗箱操作,我盼了将近六十年的安置房被杨惠忠、陈宣莉公然抢走了。“四人帮”时代东街39号虽然没有户口本和产权证,但是,是我全家主要的生存起居用房。东街22号只能做住宿用。这是比“四人帮”的打砸抢还要厉害的抢房子。这是要把我老百姓从有房户逼成无房户,逼我老百姓全国去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