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是对干部队伍的动态调整。“下得来”的干部,经过努力,能力有了提高,依然有“上”的机会。《规定》提出,根据工作需要,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拔职务。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知道,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