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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件的一些个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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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刚刚关注这个案件,自己有些想法,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的去肢解?肢解的那么专业,但是处理的方式又那么随意,这本身就矛盾,肢解应该是为了掩盖什么,但是肯定不是为了掩盖死者身份,这个需要深入了解,1996年还不是高楼林立的年代,既然肢解成描述的那样,完全可以就地掩埋更方便,但是却选择了随意抛弃?也侧面证明凶手并非流动人口,很大程度居住在楼区,而且并非独居,即使是多人犯案,也是如此,至于描述凶手是高智商犯罪的说法很牵强,除了心理素质可能过硬,没发现智商有多高,相反倒是给人一种弄巧成拙得不偿失的感觉,如果凶手是个变态,那么肯定还会继续犯案,但是后来没有同样的案件发生,凶手是个正常人,可能有老公,有孩子,有工作。现在如果想重启案件,难度在于沧海桑田,当初的楼区可能拆迁了,不过户籍是可以查到的,凶手必然是当时住在附近楼区的当地人,至于阴谋L,也不是不可能,这个案件诡异之处在于,一点线索没有,假设丢弃的是完整尸体,会有线索么?我想应该现在是一样的,凶手在高心理素质之下完成有条不紊的肢解,然后却肆意丢弃,太矛盾了,到底想掩盖的是什么?如果当初侦破案件用上警犬,然后有针对性的去地毯式排查周边楼区,相信肯定会有线索,最后关于内脏齐全的看法,可能是我接触的记录少,只能看到子宫与肠子的记录,却没有发现心肝脾肺肾的记录,如果是齐全,这些记录也应该有的,而且也要证明这些器官是属于死者的,或者证明这些器官是属于人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12-09 10:57回复
    我一直觉得凶手不是为了掩盖,反而是一种炫耀的做法,类似于,我杀了人,可是你们抓不到我的感觉


    IP属地:安徽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2-12-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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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楼内非独居这点正确。我倾向于校内某处往外抛,这一点,不是几十句话能够阐述清楚的,是综合考虑后得出的结论。警方是必然接触过凶手的!找不到第一现场,也是必然的!没有划定重点范围。就是到了位置,也是蜻蜓点水式的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22-12-11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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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推理跟无罪谋杀里的推理很相似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12-12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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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就是当时凶手狡猾的躲过了检查,要不就是有警方没查到的地方和人,当时凶手有精神内心压抑的地方,无法发泄,凶手应该是高知,很聪明,很冷静的那种人


          IP属地:天津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2-12-1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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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情只能警方在案发后几天内迅速反应 研判 部署 走访附近所有的可疑人员,如果没有这个操作可以肯定后续现场都没了再抓以当时的科技手段怕是大海捞针。随着时间流逝证据一点点被蚕食,如果科技的速度能够超过证据被蚕食的速度,破案还有希望,但是正法凶嫌已经希望渺茫。


            IP属地:山西12楼2022-12-15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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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还会再杀一个


              IP属地:黑龙江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22-12-16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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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随意只是网络上的互传理解,他不可能是随意抛的。试想,做下如此大案,能如此随意吗?


                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22-12-27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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