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刚刚关注这个案件,自己有些想法,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的去肢解?肢解的那么专业,但是处理的方式又那么随意,这本身就矛盾,肢解应该是为了掩盖什么,但是肯定不是为了掩盖死者身份,这个需要深入了解,1996年还不是高楼林立的年代,既然肢解成描述的那样,完全可以就地掩埋更方便,但是却选择了随意抛弃?也侧面证明凶手并非流动人口,很大程度居住在楼区,而且并非独居,即使是多人犯案,也是如此,至于描述凶手是高智商犯罪的说法很牵强,除了心理素质可能过硬,没发现智商有多高,相反倒是给人一种弄巧成拙得不偿失的感觉,如果凶手是个变态,那么肯定还会继续犯案,但是后来没有同样的案件发生,凶手是个正常人,可能有老公,有孩子,有工作。现在如果想重启案件,难度在于沧海桑田,当初的楼区可能拆迁了,不过户籍是可以查到的,凶手必然是当时住在附近楼区的当地人,至于阴谋L,也不是不可能,这个案件诡异之处在于,一点线索没有,假设丢弃的是完整尸体,会有线索么?我想应该现在是一样的,凶手在高心理素质之下完成有条不紊的肢解,然后却肆意丢弃,太矛盾了,到底想掩盖的是什么?如果当初侦破案件用上警犬,然后有针对性的去地毯式排查周边楼区,相信肯定会有线索,最后关于内脏齐全的看法,可能是我接触的记录少,只能看到子宫与肠子的记录,却没有发现心肝脾肺肾的记录,如果是齐全,这些记录也应该有的,而且也要证明这些器官是属于死者的,或者证明这些器官是属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