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效力的确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及如果遗嘱人先后立有多份不同形式的遗嘱,比如自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即便公证遗嘱订立的时间早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也会因为其经过公正而存在优先效力,如果上述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继承人则需要根据公证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因此此时。
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需要通过订立新的公证遗嘱来实现,但需要说明的是,20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删除了上述规定及公证遗嘱,在效力上不再具有优先性,当另一属人力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及遗嘱人可以通过在后的遗嘱来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并不限制在后遗嘱,一定是要公证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需要通过订立新的公证遗嘱来实现,但需要说明的是,20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删除了上述规定及公证遗嘱,在效力上不再具有优先性,当另一属人力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及遗嘱人可以通过在后的遗嘱来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并不限制在后遗嘱,一定是要公证遗嘱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