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二年(1737),由三等侍卫,袭其祖果毅公遏必隆所立一等子爵。乾隆五年(1740),授镶黄旗蒙古副都统。乾隆六年(1741),调热河副都统,命御前行走。
乾隆九年(1744),擢奉天将军。乾隆十年(1745),督办锦州堤工。奏请每年春季熊岳副都统赴旅顺操演水师,每三年奉天将军查验一次,部议如所请。
乾隆十三年(1748)四月,授刑部尚书,兼镶蓝旗满洲都统。寻迁吏部尚书。十月,以从弟讷亲金川军营获罪,请往效力。命随经略大学士傅恒赴军营,授参赞大臣。乾隆十四年(1749),凯旋,叙功,加太子少保。
乾隆十九年(1754)八月,授黑龙江将军。九月,从弟、果毅公策楞北路军营获罪革爵,以达勒党阿袭。
乾隆二十年(1755)正月,命率索伦、巴尔呼兵速赴北路随大军剿准噶尔,授参赞大臣,在哨探兵队前进。五月,大军定伊犁,上奖达勒党阿奋勉,令回京协办大学士。九月,命仍赴北路军营,授定边左副将军,偕参赞大臣哈达哈剿叛贼阿睦尔撒纳。十月,命率兵千,赴西路军营,掌定边右副将军印。十一月,改参赞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