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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职业打假人的两道“口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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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裁判文书中还有一个普遍存在的裁判倾向,即需要打假人证明食品对人体存在危害,亦或者对打假人自身身体存在危害。这也是存在问题的。惩罚性赔偿应不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
适用要点:需要说明的是,本款(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不一定是在消费者有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即使消费者购买后尚未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可要求生产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明确“不符合安全标准”即可要求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新闻发布会: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人身权益遭受损害为前提。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03-07 14: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