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开发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阁级别的行政机构,是中央政府动用资金、改革体制和调整投资结构的主要部门,全面负责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改革和发展事业。招标公司是由NDRC直接指定,或者NDRC根据有关规定指定合格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批准或备案的特定招标机构,对有关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的起草、审核、招标方式的选择、招标文件的发布、参投者的公开征集、投标文件的审核、谈判、中标公告等全过程活动进行管理,以独立组织和执行各类招标工作。招标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向政府和企业提供招标、评标等服务,并根据政府和企业的要求进行相关工作。招标公司的主要业务涉及投标文件的准备、竞标保证金的收取、投标文件的审查、评标报告的准备、中标人的确定等,还包括其他招标服务、招标咨询、投标文件审核、中标议价、复印打字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