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土取样数量的具体要求通常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工程和不同的土质条件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10)等相关规定,回填土取样的数量应该达到以下要求:回填土的取样点应当按照每5,000m2至10,000m2划分一个取样点,且每个取样点应当取足不少于3个不同深度的土样。如果场地较大或者土体性质变化较大,则应适当增加取样点数量。每个回填土样品的净质量应当不少于5kg,以保证实验室检测的准确性。每个取样点的取样深度应当能够覆盖回填土层的完整厚度,并在取样前对回填土进行细致的观察和记录,包括土层的颜色、结构、密实度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取样数量和取样方法仅供参考,实际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确定。在岩土工程勘察中,回填土的质量和性质对于基础工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都有重要影响,因此采用科学合理的取样方法和数量对于岩土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都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