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农村广泛推广实行的。具体来说,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逐步放开农村土地的管理,允许农民自愿流转土地,实行合作经营,这些都是为了鼓励农民积极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到了1982年,中国国务院正式发布《农村土地承包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制度规定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承包方式、承包权归属和土地流转等问题,从而确立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为农村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也为中国的农村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