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会长提出行政诉讼,要求取消惩戒。一审举起了前副会长的手。裁判部认为,韩国体育大学惩戒委员会以罢免为由提出的11项中有一部分与事实不符,或不被承认为惩戒理由,罢免处分过于沉重,不合理。2心也作出同样的判断,判决取消罢免处分,取消韩国体育大学对前副会长征收的1000多万韩元惩戒附加税中的595万韩元,其余部分。该事件由韩国体育大学方面上诉,正在等待大法院的最终判决。
对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提出的损害赔偿诉讼一审中输了。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201单独的金京泰法官上月9日不接受前副会长“人权委败坏了名誉”的主张,判决原告败诉。前副会长是人权委2020年11月前短道速滑国家代表高(ü。)卢振奎选手的父母表示:“前副会长强迫与骨肉瘤作战的卢选手参加比赛”,并提出了损害本人名誉的诉讼,要求赔偿5000万韩元。
当时,人权委在决定阁下的同时表示:“受伤的受害者持续过度训练和参加无理运动会的事实存在,在此背景下有全某等的影响力等。”其宗旨是,这一内容破坏了前副会长的名誉。但是,金法官根据最高法院的判例“即使国家机关以向媒体分发报道资料等方式损害了他人的名誉,但如果在公布时有相当大的理由相信这是真实的,就没有违法性”,没有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