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国的历史发展和战国后期形势来看,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并且由秦国来扮演统一六国的角色,已是大势所趋。秦始皇统一六国,是他前辈几代秦王的遗愿,因而他一半凭前辈留下的基业,一半凭他个人在“群才”辅佐之下的作为,不能记在他一人的账上。而统一六国之后要建立怎样一种制度,秦始皇的先辈并没有给他留下什么遗愿。秦帝国建立后,据《史记》所载,大臣们就重大国事在朝廷上展开激烈辩论的只有两次,这两次又都是分封与郡县之争。一次是统一六国的当年,丞相王绾提出要分封秦始皇的诸子为王,群臣都认为可行,独有廷尉李斯持有异议。最终,秦始皇采纳李斯的意见,“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第二次是在事隔八年之后,在咸阳宫为秦始皇祝寿的盛宴上,博士淳于越与仆射周青臣再次就分封与郡县进行激烈辩论,这次又是李斯(此时已升任丞相)出面发表了称颂郡县、驳斥分封的议论。结果,导致了《焚书令》的颁发与执行。可见,在秦帝国建立后,究竟是采用分封制国家政体,还是实行郡县制的国家政体,这在帝国上层统治集团内部分歧很大,斗争激烈。主张郡县天下的李斯是少数派,秦始皇在这一重大问题上坚定不移地采纳少数派李斯的主张,足见中央集权制的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确属是力排众议、前无古人的创举,是秦始皇对中国历史发展的主要功绩之所在。
联系汉高祖的分封诸侯王及其所引起的祸乱,唐太宗的赞赏萧瑀的“三代分封而久长”以及“始有封建之议”,可见在中国历史上的分封诸侯王与郡县天下的争议,一直延续了八百余年。在这一历史事实面前,回头看秦始皇当年为中国所创立的郡县天下的制度,又怎能不是他的主要历史功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