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第三中学控制作业量的规定》明确:1、当天有辅导课的学科,辅导课后不留任何形式的作业。2、当天有晚自习的学科,第一节课可用于本学科的学习,第一节课后不留任何形式的作业,第二节课须让学生自主作业。根据《规定》:当天有辅导课和晚自习的学科应该没有课后作业,如果晚11:00之后尚有未完成的作业,学生可选择不做,家长可电话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任课教师,任课教师须对未完成作业的学生作无责处理。3、上午有课学科布置的作业,必须是次日上午交,不得要求学生中午完成。中午严格实行“零作业”,下午有课的学科中午不得布置作业,即使下午课堂需要讲评的,也只能利用下午课堂时间限时练、限时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