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讲,养犬早已写入法律。全国现有140多城市出台养犬管理条例。针对一种特定动物制定专门管理类法律,实属罕见,足见狗及养殖人员的复杂性!很多城市划出禁养、限养区,明确禁养犬只类别和养犬规范要求,但从现实生活中看,流浪狗几乎都是养狗人士的杰作。这些养狗人要么不知有法,要么目中无法,总是无法无天。除工作犬接受严格训练,讲规矩守纪律,一生都为公众服务,还有导盲犬、治愈犬、牧羊犬等对特殊人群有帮助外,普通人养犬毫无必要,不仅不利他人,相反只会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城市环境卫生、挤占社会资源和野生动物生存空间,有弊无利。强烈建议国家层面立法,抬高违法成本、提高领养门槛、加征高额城管费、严打涉犬违法行为,从源头上解决流浪狗泛滥成灾的问题。虽然反对普通人养狗,但也反对虐杀,大家发现或者捕获了流浪狗,不要私自用刑,应当查找所在城市的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交由具有管理职责和责任的政府部门处理。据悉,很多地方规定由公安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养犬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养犬登记管理,捕灭狂犬、处理涉犬治安纠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