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执法改革中,针对六大执法中的事业编制人员的改革结果,具体会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事业编制人员可能会被整合到新的综合执法机构中,或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转隶或安置。具体来说,如果事业编制人员被整合到新的综合执法机构中,他们可能会继续从事原有的工作,并按照新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进行工作。同时,综合执法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以提升他们的执法水平和专业能力。另外,如果事业编制人员被转隶或安置到其他部门或岗位,他们可能会面临一些变化和调整。例如,一些事业编制人员可能会被安置到其他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中,从事与原有工作相关或不同的工作。同时,一些事业编制人员也可能会面临转岗或再就业的选择,需要重新适应和融入新的工作环境。总之,综合执法改革中事业编制人员的改革结果会因具体情况而异。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充分考虑事业编制人员的权益和利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