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环评于2021年10月29日取得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批复,批复文号“安县环开[2021]20号”。
本项目一期工程(韩陵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期:2021.10.30~2023.10.30。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本项目一期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一期工程建成竣工日期:2023.10.30,特此公示。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30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县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环评于2021年10月29日取得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县分局批复,批复文号“安县环开[2021]20号”。
本项目一期工程(韩陵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期:2021.10.30~2023.10.30。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意见,本项目一期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和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一期工程建成竣工日期:2023.10.30,特此公示。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