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刚接触这个作品的新人
,看完26卷后跑去看蛇足篇,被爱夏给……怎么说呢,震惊到了,在网上查阅一下,发现也有人和我同等想法,这里想把自己的思考说出来,至少感觉自己会舒服一点,不吐不快嘛。
开始说前,给大家举个例子,一个小学生和一个成年人结婚,震惊嘛,听到了这个消息至少肯定会去吃瓜吧,和一个30岁的人与24岁的人结婚,多正常啊,我爸我妈就是这个时候结婚的。但是,实际上,两者的年龄差,是一样的……。
我国18岁后成年不是说你18岁后就可以获得什么能力一样,而是到了这个时候,心里年龄应该至少合格了,假如你16岁后便能独立养活自己,那么你在法律上就已经认定“成年”了。
私以为爱夏犯得错误就是这一点,你喜欢亚尔斯,搞骨科,没问题!真爱无价嘛,你说真爱没有塑造,也没问题,10年的时光,不可能事无巨细的让我们读者审略一遍吧,我就当你们是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相爱了。也能圆。
问题在于,这对亚尔斯公平嘛……我们假设一下,暂时抛开法律和道德束缚,去福利院,或者孤儿院,找一个10岁左右女孩子/男孩子,并悉心的照顾他,照料他,把他/她自己的骨肉对待。然后这样一段时间后,说“我爱你,我们结婚吧”,10岁的小孩可能不太理解什么是爱,但不可能不理解什么是结婚吧。
你觉得这个小孩能拒绝嘛?如果你觉得能的话,我也不会说服你,毕竟大家都是在交流嘛(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希望有证据),至少大多数小孩不可能拒绝吧,然后“结婚”后再问这个小孩,你幸福嘛,怎么可能不幸福!有人供我吃穿住,对我那么体贴,还……(这个就不说了,小男孩这方面估计会比较早熟),怎么可能不幸福?
好,你幸福,我幸福,大家都幸福,为啥法律道德禁止这么做?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案例也会骂对方人渣,所以这为什么违法,侵犯了谁的权利?侵犯了那个小孩自己去爱的权利,人的叛逆期,就是开始独立自己思考的时期,不想依赖于他人,不想跟从于他人。在此之前,就是,谁对我好,我就跟谁走……
这就是我觉得爱夏篇看了不舒服了地方,爱夏她剥夺了亚尔斯爱别人的权利,鲁迪乌斯一开始的决定,尽管过程偏激,但我觉得结果是对的,让他们两分开,亚尔斯自己独立去上学,回来再和爱夏谈结婚问题。看到这里,我觉得还好,尽管我本人排斥乱伦,但不至于那么死板,结果一翻面给我个晴天霹雳,你两私奔啦!
亚尔斯当然可以就这么和爱夏过一辈子,他们两当然也会很幸福,但只有读者的我觉得不幸福,看了26卷,把你当家人,女儿一样看待,也觉得你是个可靠,可爱的妹妹(女儿),你给我诱拐儿童!
我也并不是讨厌爱夏,爱夏确实扭曲,可怜,但这并不是她剥夺亚尔斯爱的理由,剥夺了亚尔斯在生命最应该塑造好三观青年时期,我都无法想象爱夏死后,亚尔斯该怎么打理好他们的孩子,养孩子你以为养宠物啊!给吃穿就够了嘛……
其余的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骨科啥的都也不会震惊,爱夏确实也挣脱了女仆的枷锁,鲁迪乌斯也确实更加沉入到异世界(而且很明显,一年下来亚尔斯没有一点成长)作者也貌似明白自己写崩了,要重写。如果是我的话,至少私奔这一段肯定要删掉,就让亚尔斯去上学,上完学再求婚,至少要让亚尔斯明白——自己为什么爱她,以及,自己真的能和她结婚嘛?
以上就是我对爱夏篇的评价
爱夏本来也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可靠又可爱,原生家庭的不足让她的性格有些扭曲,而且到最后,她也没有把亚尔斯的爱还给他(一旦形成了依靠,掰开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希望爱夏真的可以以更加正面的形象出现。而不是一个诱拐过儿童的绑架犯,(而且老实讲我也不太想爱夏给亚尔斯,不过要是真的两情相悦的话,我也不会说啥)。
至于说什么异世界的年龄和现实不一样什么的,亚尔斯的心里年龄在各位看来,能有多大呢?就是这些啦,如果你能看到这,谢谢


开始说前,给大家举个例子,一个小学生和一个成年人结婚,震惊嘛,听到了这个消息至少肯定会去吃瓜吧,和一个30岁的人与24岁的人结婚,多正常啊,我爸我妈就是这个时候结婚的。但是,实际上,两者的年龄差,是一样的……。
我国18岁后成年不是说你18岁后就可以获得什么能力一样,而是到了这个时候,心里年龄应该至少合格了,假如你16岁后便能独立养活自己,那么你在法律上就已经认定“成年”了。
私以为爱夏犯得错误就是这一点,你喜欢亚尔斯,搞骨科,没问题!真爱无价嘛,你说真爱没有塑造,也没问题,10年的时光,不可能事无巨细的让我们读者审略一遍吧,我就当你们是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相爱了。也能圆。
问题在于,这对亚尔斯公平嘛……我们假设一下,暂时抛开法律和道德束缚,去福利院,或者孤儿院,找一个10岁左右女孩子/男孩子,并悉心的照顾他,照料他,把他/她自己的骨肉对待。然后这样一段时间后,说“我爱你,我们结婚吧”,10岁的小孩可能不太理解什么是爱,但不可能不理解什么是结婚吧。
你觉得这个小孩能拒绝嘛?如果你觉得能的话,我也不会说服你,毕竟大家都是在交流嘛(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希望有证据),至少大多数小孩不可能拒绝吧,然后“结婚”后再问这个小孩,你幸福嘛,怎么可能不幸福!有人供我吃穿住,对我那么体贴,还……(这个就不说了,小男孩这方面估计会比较早熟),怎么可能不幸福?
好,你幸福,我幸福,大家都幸福,为啥法律道德禁止这么做?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案例也会骂对方人渣,所以这为什么违法,侵犯了谁的权利?侵犯了那个小孩自己去爱的权利,人的叛逆期,就是开始独立自己思考的时期,不想依赖于他人,不想跟从于他人。在此之前,就是,谁对我好,我就跟谁走……
这就是我觉得爱夏篇看了不舒服了地方,爱夏她剥夺了亚尔斯爱别人的权利,鲁迪乌斯一开始的决定,尽管过程偏激,但我觉得结果是对的,让他们两分开,亚尔斯自己独立去上学,回来再和爱夏谈结婚问题。看到这里,我觉得还好,尽管我本人排斥乱伦,但不至于那么死板,结果一翻面给我个晴天霹雳,你两私奔啦!
亚尔斯当然可以就这么和爱夏过一辈子,他们两当然也会很幸福,但只有读者的我觉得不幸福,看了26卷,把你当家人,女儿一样看待,也觉得你是个可靠,可爱的妹妹(女儿),你给我诱拐儿童!
我也并不是讨厌爱夏,爱夏确实扭曲,可怜,但这并不是她剥夺亚尔斯爱的理由,剥夺了亚尔斯在生命最应该塑造好三观青年时期,我都无法想象爱夏死后,亚尔斯该怎么打理好他们的孩子,养孩子你以为养宠物啊!给吃穿就够了嘛……
其余的就没什么好说的了,骨科啥的都也不会震惊,爱夏确实也挣脱了女仆的枷锁,鲁迪乌斯也确实更加沉入到异世界(而且很明显,一年下来亚尔斯没有一点成长)作者也貌似明白自己写崩了,要重写。如果是我的话,至少私奔这一段肯定要删掉,就让亚尔斯去上学,上完学再求婚,至少要让亚尔斯明白——自己为什么爱她,以及,自己真的能和她结婚嘛?
以上就是我对爱夏篇的评价

至于说什么异世界的年龄和现实不一样什么的,亚尔斯的心里年龄在各位看来,能有多大呢?就是这些啦,如果你能看到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