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秦桧被说成“杀害岳飞”的“凶手”,许多史家出于溢美岳飞、诋毁秦桧的需要,凡是提到当时朝官弹劾岳飞,几乎都加上一句“受秦桧唆使”。
弹劾,指当享有有特别权利(或豁免权)的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法官等有叛国、腐败或与其职业道德不相符等特定违法行为时,对其进行刑事追究的一种程序。南宋的弹劾制度,尽管不全是追究刑事责任,但对官员任职影响极大,绝不能等闲视之。
为了加强对朝官的监督,我国古代王朝建立两大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御史又称为台官、宪官或察官,是皇帝的耳目,职在纠察官邪,肃正朝纲,主要运用弹劾手段进行监察。谏官又称言官或垣官,职在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台官对下纠察百官言行违失,谏官对上纠正皇帝决策失误。二者构成了封建社会较为完整的监察体制。
宋代设立谏院,台谏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朝廷配备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宋朝由于规定不杀士大夫和上书言事人,台谏官普遍敢于弹劾。不管是宰执重臣、统军大帅还是一般官员,只要言行不当,都在台谏弹劾之列。
绍兴十一年(1141)七月,为革除家军体制,避免在军事势力方面尾大不掉,南宋朝廷一举解除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独领一方面大军的职务,都奉调到朝廷任职。韩世忠、张俊被委任为枢密使,岳飞被委任为枢密副使。虽然三大将都晋升职务,名义上一起统管全国军队,但不再直接调动与指挥部队,与过去直接挥师作战的豪迈与威风,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对此,时人不知就内,大多莫名其妙,福建布衣文人范澄之却洞悉其妙,称以前是“将帅为重”,“及陛下一旦出不世之略,忧尾大之祸,驾御笼络,而宠之以枢密之任,天下之人皆骇瞩,而虏人闻之亦禠魄。当此之时,朝廷为重。此轻重之势,童子能知之矣” ①。
尽管岳飞已经不能直接领军作战,对朝廷不构成任何威胁,但有些朝官对其曾经的过错并未放过,纷纷向高宗皇帝上本弹劾。
当年八月初,右谏议大夫万俟卨首先上书,弹劾岳飞居功颓惰,云岳飞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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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劾,指当享有有特别权利(或豁免权)的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法官等有叛国、腐败或与其职业道德不相符等特定违法行为时,对其进行刑事追究的一种程序。南宋的弹劾制度,尽管不全是追究刑事责任,但对官员任职影响极大,绝不能等闲视之。
为了加强对朝官的监督,我国古代王朝建立两大系统,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御史又称为台官、宪官或察官,是皇帝的耳目,职在纠察官邪,肃正朝纲,主要运用弹劾手段进行监察。谏官又称言官或垣官,职在讽议左右,以匡人君,监察方式主要是谏诤封驳,审核诏令章奏。台官对下纠察百官言行违失,谏官对上纠正皇帝决策失误。二者构成了封建社会较为完整的监察体制。
宋代设立谏院,台谏职权开始混杂,趋向合一。地方监察设监司和通判,直隶皇帝。朝廷配备御史大夫,职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官员过失诸事。
宋朝由于规定不杀士大夫和上书言事人,台谏官普遍敢于弹劾。不管是宰执重臣、统军大帅还是一般官员,只要言行不当,都在台谏弹劾之列。
绍兴十一年(1141)七月,为革除家军体制,避免在军事势力方面尾大不掉,南宋朝廷一举解除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独领一方面大军的职务,都奉调到朝廷任职。韩世忠、张俊被委任为枢密使,岳飞被委任为枢密副使。虽然三大将都晋升职务,名义上一起统管全国军队,但不再直接调动与指挥部队,与过去直接挥师作战的豪迈与威风,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对此,时人不知就内,大多莫名其妙,福建布衣文人范澄之却洞悉其妙,称以前是“将帅为重”,“及陛下一旦出不世之略,忧尾大之祸,驾御笼络,而宠之以枢密之任,天下之人皆骇瞩,而虏人闻之亦禠魄。当此之时,朝廷为重。此轻重之势,童子能知之矣” ①。
尽管岳飞已经不能直接领军作战,对朝廷不构成任何威胁,但有些朝官对其曾经的过错并未放过,纷纷向高宗皇帝上本弹劾。
当年八月初,右谏议大夫万俟卨首先上书,弹劾岳飞居功颓惰,云岳飞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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