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闻某诉沈某离婚案
——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未能保障疾患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判决不准离婚
【基本案情】
闻某与沈某于2014年5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沈甲(患有自闭症)。2019年,闻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二人分居,沈甲主要由沈某照顾。2020年12月10日,闻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判令沈甲由沈某抚养,其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沈某同意离婚,但认为其目前不具备抚养条件,沈甲由闻某抚养更为有利,其愿意支付抚养费,并要求探视沈甲。在法院向二人释明了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后,二人同意轮流抚养沈甲。2021年4月20日,闻某再次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令由沈某抚养沈甲,并表示其愿意支付抚养费。